所以为什么法律不支持?
国家立法机构不明白这个道理?
链家的收费说明里自己都不敢说信息费是大头
你就靠信息费收买家十几万,你这算不算断人财路?
【 在 williamliu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君子不立围墙之下,没事给自己找麻烦,不是缺心眼就是莽夫。
: 如果一开始就不打算找链家买房子,就不应该找链家看房子,房子有的是,想找谁买,找谁看即可。
: 不打算找链家买,但是还想知道链家的信息,这本身就是鸡贼,二手房交易中房屋信息的价值占50%以上,交易过程的指导实际上不值几个钱。理亏是自然的,不是心里给自己打气就能站得住脚的,拍拍心口,自己觉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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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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