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应届毕业生:
2006届毕业生中确定被校外单位录取读研或已选定自费出国(境)留学的,请抓紧提前办理户口离校手续。以避免在全体毕业生的‘离校日’里排队办理。
一、被校外单位录取读研的,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离校手续。
(A)被京外单位录取的,抓紧将《录取通知书》交到集体户口办公室,以便统一办理市外《户口迁移证》。于7月5日前提交的,在‘离校日’前取回《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
(B)被北京地区单位录取的,凭《录取通知书》抓紧来集体户口办公室办理本人户口离校手续,工作日内随到随办。
(C)被中科院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于9月2、3日在中科院玉泉路园区或中关村园区报到)的,免除毕业户口离校(清华)手续。之后由清华大学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向中科院研究生院户籍办公室统一转移学生户口卡。
二、选定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在获取外国签证后,其户口迁离去向有以下两种选择, 工作日内可随到随办。
(D) 将户口返迁生源所在地。请有关毕业生持就业中心发放的“转移户口证明信”,向集体户口办公室提交家庭户口簿首页所记载的地址(一字不差),办理市外《户口迁移证》。
(E)外地生源的还可选择将学生户口转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学院内)。请有关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转移户口介绍信”来集体户口办公室办理本人户口离校手续。
请各院系协助转告有关毕业生!
保卫处集体户口办公室
2006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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