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ad.tsinghua.edu.cn/qhmy/viewcontent.jsp?contentID=2191&columnID=60&pid=51 美术学院2004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根据《清华大学关于2004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美术学院2004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素质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
1. 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考查;
2. 注重对学生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业务特长等的综合考核;
3.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组织管理
院推荐工作小组组长:何 洁
副组长:李功强
成 员:李 泓、李 鹤、何 静、刘岩涛、苏学静、李 文、
张夫也、蔡 军、刘 临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免试生的接收审核工作。
三、实施办法
1. 名额
今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31人(含深圳研究生院生1名、校内其他院系学科交叉学生不少于1人、保留资格1人)。
2. 推荐免试条件
由院教务办、学生组对申请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① 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平均分数在80分以上。
② 外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已获得证书或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已经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I》考试(日语、俄语等小语种提供各类考级合格证书,具体标准由院推荐工作组审定)。申请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者,允许将外语通过的时间放宽至2008年毕业前。
③ 已修的本科专业课及公共课课程成绩(含实践教学环节)曾经不及格累计不超过2门,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学期不合格门数不超过2门,且以后各学期未再出现不合格;或第一学期不合格门数不超过1门,且以后各学期累计不合格门数不超过1门(即第二学期后只能出现1门次不合格)。
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平均分数排名在现所在班级前20%的学生,不合格课程门数可放宽至3门之内。
④ 前三学年课程成绩(含专业课和公共课)平均分数排名不在现所在班级后20%。
⑤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⑥ 未开具出国成绩单。
⑦ 申请保留资格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申请人必须为中共党员。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如在实践教学环节与第二课堂(包括科研活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课外文化活动、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等)中表现出较强才能和发展潜力者,以及在创新方面(如:参加SRT项目、校级以上科技竞赛等)成绩优异者,经三名以上所在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通过,可不受以上③、④条款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3. 推荐免试程序
〔1〕学生个人申请准备
①凡准备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均需向我院教务办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清华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可从我院主页
http://ad.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最新消息下载)。每个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可跨系、跨专业报名。申请人填写相关内容,并交所在系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交教务办。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相关内容,须附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各类奖项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并在教务办交验原件。申请人还需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兴趣及对申请学科专业的认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研究计划等)。
②申请人准备1块展板,规格为70cm×100cm,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和作品等。
③申请表中“全部课程成绩”由教务办负责填写,“素质测评成绩”由学生组填写。
〔2〕确定推荐免试资格
院推荐工作小组对所有申请校内外推荐免试的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将名单在院内公示,并通知本人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
学院按分部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所有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者进行复试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每生20分钟。综合考核小组由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组成,每组5—7名成员。考核小组成员现场按满分100分独立给出评分。各考核小组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学生面试成绩。考核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与评分表一并妥存备查。
跨院系申请我院(简称“学科交叉”)及外校推荐申请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复试考核参照以上办法进行。
〔4〕确定初选资格
①院推荐工作小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学生的综合成绩,同时参考素质测评成绩,在大学下达的招生名额内提出初选名单。
综合成绩=前三年课程成绩(平均分数)×70%+面试成绩×30%
②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选名单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③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上报的推荐学生名单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申请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初选资格。
〔5〕名单公示
学院将对通过初选的学生名单在便于学生监督的场合进行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如有发现不符合资格的情况,将取消其初选资格。
〔6〕填表、报名
获得初选资格的推荐免试生,要填写教育部统一格式《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由研究生院统一下发)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网报名,具体填表及报名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凡未履行报名手续的,或推荐免试生未完成填表环节的,均不能录取,责任由学生本人自负。
4. 资格复审及录取
第八学期末,由教务办对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进行研究生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并转入研究生学籍(转换学籍的有关规定另发)。对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将被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资格,由教务办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资格复审要求:
①已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综合论文训练)的学分要求;
②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前出现的本科专业课及公共课课程中不及格课程必须重修或重考及格;
③取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后,本科专业课及公共课课程考核不能出现不及格;
④毕业设计(创作)、综合论文训练成绩80分(含)以上;
⑤至资格复审之日未受任何处分。
⑥申请保留资格者,毕业前外语需通过国家四级考试(已获得证书或四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已经通过《清华大学英语水平I》考试(日语、俄语等小语种提供各类考级合格证书,具体标准由院推荐工作组审定)。
四、注意事项
1. 我院的硕士研究生实行自筹经费制度,除“美术历史与理论研究”和“设计艺术历史与理论研究”两个研究方向的学费每人10000元/年外,其它研究方向的学费均为每人20000元/年。
2. 学科交叉到其他院系的我院学生,必须符合我院的推荐免试条件,复试考核办法遵照招生院系的办法执行。保留资格、推荐校外免试生相关工作的补充说明另发。
3. 本办法可从我院主页
http://ad.tsinghua.edu.cn-招生信息-研究生招生信息-最新消息下载。
4. 获得推荐免试初选资格的学生,应与我院签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5. 在推研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出按有关校规校纪处理。
五、本办法由我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
FROM 124.79.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