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 1999年11月并入清华大学,
更名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学院现设三个分部(设计分部、美术分部和史论分部),九个系(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陶瓷艺术设计系、装潢艺术设计系、环境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绘画系、雕塑系、工
艺美术系和艺术史论系),24个本科专业方向,两个博士学位授权点(设计艺术学、美术
学),其中设计艺术学是国家级重点学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聚了一批为国家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艺术教育家、艺术设计家、美术
家和学者,现有专职教师200余名,其中教授51名、副教授86名。
建院以来,为国家培养了大批艺术设计人才,受到了社会的普遍欢迎,为我国的经济和文
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从2000年开始实行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制度。并设有多项奖
励基金,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学院实行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制度。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在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思想指导下,依托大学雄厚的教育
资源和综合学科优势,秉承“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积极探索面向21世纪艺术设
计和美术教育的思路与模式,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国际一流的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04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文
化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广博知识和创新精神,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
作以及艺术史论研究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学制:除艺术设计学专业实行“本科—研究生统筹培养”外,其它专业的学制均为四年。
修满学分,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合格者,准予毕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清华大学文学学士学位;
实行“本科—研究生统筹培养”的专业,对于部分学业成绩优良,通过本科-研究生统筹
培养资格审查确定读研的学生,在修读本科课程的同时,可提前选修研究生课程。
毕业生就业时将按照国家的政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同时,我院将积极为毕业生提
供就业指导和服务。
三、2004年各专业招生名额、专业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
(专业方向:染织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陶瓷艺术、陶瓷设计、
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影像艺术、室内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
展示设计、信息设计、交通工具造型设计)
招生人数:165人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素描(200分满分)速写(150分满分)色彩(200分满分)设计基础
(200分满分)
招生专业:造型艺术
(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与公共艺术、雕塑、金属艺术、
漆艺、玻璃艺术、纤维艺术)
招生人数:60人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素描(200分满分)速写(150分满分)色彩(200分满分)创作(2
00分满分)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学
(专业方向:艺术设计史论、美术史论)
招生人数:15人
考试科目及满分标准:素描(200分满分)色彩(200分满分)文艺常识及写作 (200分满
分)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代码:10003
面向全国招生 文史类、理工类兼招
备注:
1、三个“招生专业”均面向全国招生,各省、市、自治区(含北京市)无招生名额限制,
实行全国范围内的择优录取。
2、为选拔艺术生源,我院每年在寒假举办的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活动
中,面向省级(直辖市级)重点中学和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生源基地实验学校的考生,进行
美术专业测试及文化课摸底考试。对成绩优秀者,颁发清华大学“第×届全国中学生文化
艺术冬令营专业水平合格证书”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考试通知书”。持有以上两
证的考生,如果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录取标准,即可被录取。
欲了解具体报考事宜,请查询清华大学的招生网页。具体路径为:
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最新消息”
四、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准予报考: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
(2) 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要求无色盲和色
弱;
(3)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中等专业艺术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上述
条件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员工、现役军人等。经所在单位同意(现役军人须经大军区政治
部批准),均可报考。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⑴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⑶ 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⑷ 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报考程序
●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报考我院,需就近向居住所在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
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 报考我院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
办法与大陆考生相同(取得专业考试入围资格的考生,我院发放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持
文化考试通知书,方可参加文化课联合招生考试。)
4、外国留学生的报考,请咨询我院外事部门
咨询电话: 010-65619685 联系人:刘岩涛
五、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面报,一律不受理函报。
1. 报名时间、考试地点
(1)报名时间:2004年3月3、4日
(2)报名、考试地点:
序号 地区 考 点 详 细 地 址
1、北京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原中央工艺美术学院)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邮编1
00020)
2、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街146号(邮编110045)
3、青岛 报名地点 青岛市招生办公室 青岛市延安三路37号(邮编266022)
考试地点 青岛市第六中学 青岛市观象二路17号(邮编266003)
4、西安 西安铁路第一中学 西安友谊东路120号(邮编710054)
5、南京 南京市宁海中学分校 南京市龙江小区港龙园1号(邮编210013)
6、上海 上海香山中学 上海浦东灵山路1672弄36号(邮编200135)
7、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邮编4300
23)
8、长 沙 长沙市第十八中学 长沙市开福区丽城路286号(邮编410008)
2、报名地点的规定:
以上八个考区,同一时间报名和考试。请考生严格按以下规定报考: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的考生在北京考点报考;黑龙江、吉林和辽宁三省的考生在沈阳
考点报考;山东省的考生在青岛考点报考;甘肃、青海、宁夏、陕西、新疆和西藏六省区
的考生在西安考点报考;江苏、浙江两省的考生在南京和上海考点任选一考点报考;湖北
省的考生在武汉考点报考;湖南省的考生在长沙考点报考;以上未包括省、市的考生可在
除北京考点外的以上七个考点任选其一就近报考。
3、报名所需材料:
凡报考者,须提前购买招生简章(内含报名登记表)每份成本费10元,邮费5元。北京考生
可直接到我院教务办购买,外地考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我院教务办函购(考生也可于1月下
旬直接到当地考点购买)。
⑴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好后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 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指学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工作单位。村委会和居委会的
公章无效。
● 报名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 报名表正面必须贴有考生本人近期的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报名表
背面必须贴有与正面同一底版的备用照片一张。照片背面请写清姓名、单位。
● 凡未加盖有效公章的报名表,被视为手续不全,不予受理。
〔2〕报名时另准备照片一张,(要求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用于办理专业准考
证。
〔3〕考生本人身份证(丢失者需持临时身份证),无身份证件者,请带户口本或户口卡。
〔4〕已报名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
注:尚未取得本省专业考试准考号的考生,请获取后最迟于4月5日前通知我院教务办。
4、专业选报:
考生只选报专业,不选报具体的专业方向。(学生入学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后,再选择专业
方向继续学习)
六、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04年3月6日、7日
2、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专业 备 注
3月6日星期六: 素描 3小时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学
3月6日星期六: 速写 1小时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
3月7日星期日:色彩 3小时 艺术设计;造型艺术;艺术设计学
3月7日星期日:设计基础 3小时 艺术设计
3月7日星期日:创作 3小时 造型艺术
3月7日星期日:文艺常识及写作 3小时 艺术设计学
3、各科具体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报名时由各考点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同时,考试
期间食宿和交通自理,水粉颜料、画具、画板(四开)等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由我院
统一提供。
七、确定专业入围并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的条件
1、各单科专业课成绩均要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
2、各专业按照专业课总成绩的排序,从高至低择优确定专业入围人选。
3、计划招生人数与专业入围人数的比例为1:3左右。
4、专业考试入围者,由我院教务办于4月20日前统一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
知书》。
5、专业课成绩中有一科未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者,则不能取得《文化考试通知书》。
凡未接到此通知书者,即专业考试未入围,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拨打010-16898908声询
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八、对文化考试的要求
1、收到我院发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通知书》的文、理科考生,在户口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考。
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其它科目可根据考生类别和所在省高招办的要求选考(参
加本省或当地的艺术专业加试科目除外),必考和选考科目的原始总满分必须是750分。因
个人原因未选满750分考试科目者,不予录取。(原始总满分达不到750分的省市除外)。
文、理科考生的高考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成绩。
2、收到我院《文化考试通知书》的华侨、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
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广州市东风东路725号,邮编510080 电话:02
0-37628695)、福建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2,电话:0591
-7843064)、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厦门市同安路5号,邮编361003,电话:0592-2020
473)、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邮编200234,电话:021-645134
03、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甲4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2214253)报
名;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及各分社、香港华教有限公
司、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文化课联合招生考试。
九、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与体检
1、凡取得我院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的考生,我院都将对其进行政审,政审表随同《
文化考试通知书》一并寄给考生,由考生转交所在单位,请考生所在单位如实填写盖章后于
2004年5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达我院教务办公室,未寄到政审表或逾期寄达者,恕
不录取。
2、考生高考的政审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的高招办统一办理。
十、录取
1、专业入围艺术设计专业或造型艺术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
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艺术设计或造型艺术专业最低分数线者,以专业课成绩
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在报考专业内排序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入围艺术设计学专业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文化课
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该专业最低分数线者,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3、文化课总分、语文和外语的单科成绩,我院均有最低分数线的要求,艺术设计专业和造
型艺术专业要求:语文不低于150分制的85分,外语不低于150分制的65分,艺术设计学专业
要求:语文不低于150分制的100分,外语不低于150分制的90分。文化课总分最低分数线,
待高考后根据考生的总体考试情况确定。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专业成绩位于艺术设计专业前30名者或位于造型艺术专业前15名
者,其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即可被录取。放宽文化课录取标准仍未被
录取的上述考生,可于当年9月20日之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提出“保留专业成绩一年”的
申请(同时附寄一寸正面免冠黑白证件照片一张),经审核批准后,第二年报考我院时,
只需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者即可被录取。
5、凡被录取者,清华大学将于7月中旬将录取通知书直接寄达考生本人。新生按照清华大
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持我院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
通知书》及清华大学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参照清华大学“新生入学须知”办理报
到手续。
考生可于7月中旬拨打010-16898908声讯台查询录取结果。
十一、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请考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实际状况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
● 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000元人民币。
● 艺术设计专业和造型艺术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人民币。
● 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每生每学年学费25000元人民币。
● 外国留学生每生每学年学费4000美元。
十二、学生待遇
1、我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制度。
2、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习用具及材料费用自理;
4、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享受公费医疗,同时要求身体检查合格者义务献血一次。
十三、复查
1、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全面复查,留学生要进行汉语水平复查。
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处
理。
3、凡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我院有关规定酌情给予缓发学生证、试读一年或取消入学资格的
处理。
联系方式及交通路线
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4号(邮编:100020)
乘车路线:从北京站乘9路、703路、729路、859路、908路、908支线在光华路站下车。
从北京西站乘48路、703路、421路、705路、707路、730路、957支区间、小35路、特3路、
运通107线。
也可乘113路、402路、405路、801路公共汽车在光华路站下车。
招生咨询电话:(010)65619721 65619723
图文传真:(010)65612742
网址:www.tsinghua.edu.cn或www.join-tsinghua.edu.cn
电子信箱:myzb@mail.tsinghua.edu.cn
2004年考试科目及要旨
考试科目 考试要旨
素 描 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水粉) 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
把握和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包括默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描绘对象的观察、捕捉能力和概括、记忆、准确表达的
基本能力。
设计基础 旨在测试考生对日常生活的观察、审美和创新能力,考察考生对艺术设计范畴内
的基本知识与表现技能的掌握程度。
创作(水粉)旨在测试考生绘画创作的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文艺常识及写作 旨在测试考生的文学艺术基本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艺术分析能力及书面
表达能力。
----------------
--
FROM 61.18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