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版主申请人须为本站合格使用者,并满足下列条件:
[1] 版主申请人须为本站合格用户,个人资料真实、详尽、有效;
[2] 提出申请前两个月内申请人未因违反站规受到全站性处罚;
[3] 提出申请前两个月内申请人未受到版主免职处理;
[4] 提出申请时未处于除“休闲娱乐权限”外的戒网状态。
注:本站合格使用者的个人资料填写标准以《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中
的有关规定为准;
因违反站规受到全站性处罚的申请人,自处罚期结束时起两个月后方
可提出申请。
申请人若因特殊原因而未能满足申请资格要求,可向主管站务说明情
况,经主管站务同意后方可完成提出申请。
二、申请条件
同一位用户[包括其所有帐号]最多同时担任四个版面的版主,除下列情况:
[1] 版面的版主出任该版面的附属版面的版主;
[2] 未经 BMManager 版公告任命而上任;
[3] 主管站务根据申请人和版面实际情况准予短期超出任职数量限制。
任满卸任或在任期内提出辞职的版主间隔两个月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同一版
面的版主,但申请其它版面的版主不受此限制。
当申请人不满足上述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各个版面默认版主限制数量为三名,除下列情况:
[1] 已经站务委员会批准增加版主名额的版面;
[2] 主管站务根据版面实际情况准予短期超出版主名额限制的版面。
当所申请版面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提出的申请为无效申请。
注:对蓄意隐瞒任职情况,申请和/或担任版主数量超过限制数量的用户,
一经发现,将依据《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考核部分》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三、申请方式
版主申请在本站工作版面 BM_Apply 进行,版主申请人使用 BM_Apply 版
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申请人须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
内容,申请文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有效期而未获批准的申请将自动失效。
当申请文匹配下列情况中的任意一个时,可视为无效申请:
[1] 申请人未使用 BM_Apply 版提供的申请模板发表申请文;
[2] 申请人未认真、详细地填写申请文中的各项内容;
[3] 申请人不同意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
[4] 申请文不符合 BM_Apply 版已公告的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
注:BM_Apply 版对申请文的附加要求参阅 BM_Apply 版管理办法、版面公
告、进版画面提示以及置底文章;
四、现任版主支持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若所申请版面已有版主,则需征得所有现任版主的同
意,并请所有现任版主在 BM_Apply 版回复申请文进行支持。现任版主在
支持文中应尽量说明支持的理由。
若某位现任版主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后七天内对该申请不发表任何意见,不
论该版主是否已经请假,主管站务在审核该申请时,将忽略该版主意见。
主管站务有权忽略现任版主和其他用户的支持意见和/或反对意见。
五、审核办法
不满足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申请流程自动终止。
满足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将依据《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培训部分》进入
培训流程。未能通过培训流程的申请人,其申请流程自动终止,且该申请
人若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该版面的版主,视同无效申请。
六、任命办法
主管站务在 BMManager 版和 BM_Apply 版发布公告任命版主,同时授予
申请人版主权限。新任版主须依据任命公告和《新任版主必读》中的要求
完成上任初期事务,否则主管站务有权取消其版主权限。
七、补充说明
[1] 临时版主
特殊时段(如寒暑假,起至时间以主管站务公告为准)中版主无法维持正
常版面管理时,可增设若干临时版主。各个版面默认临时版主数量限制为
两名。
临时版主的申请流程、权限和义务均与正式版主相同。临时版主任期自任
命起至特殊时段结束止,不接受临时版主的转正申请。
[2] 版主名额限制
对版务工作量过大,同时版主人数达到《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申请部
分》第二条中所述限制的版面,所有现任版主可在 BMManager 版联合发文
申请增加一个版主名额。经站务委员会讨论认为确有必要者,予以公告批
准并发布于 BMManager 版。
站务委员会在审核上述申请的过程中,将考核提出申请的版面现有版主的
工作情况。对不适合继续担任该版版主者,将建议其辞职直至予以免职。
[3] 撤消申请
申请人可在申请流程中随时提出撤消申请,其申请流程自提出撤消申请时
起终止。提出撤消申请的申请人若一个月内再次申请该版面的版主,视同
无效申请。
【 在 fairchilddb (DSP) 的大作中提到: 】
: 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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