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是我犯错了,我没有说我买是正确的。
我只是觉得该版规不合理,只是觉得这个版不应是形象工程。
另外一方面。
难道犯错的人不能讲法?犯错的人应该一棒子打死?犯错的人不能提建议?犯错的人的建议帖子就可以随便删?
不以言举人,不以人废言。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推进水木的发展,而不是做为既得利益者,高高挂起。
btw,谢谢指正用词,马上修改。
【 在 Narsil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自己买卖发票的行为就是违法 反而满口“法制精神”
: ps 是法治精神 不是法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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