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s21021 (晨星梦雪[挫折偶要学会面对])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可不可以在个人参数里设置一下 (转载)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Feb 23 23:26:51 2007), 站内
:
:
: 【 在 JTR (心急喝不了热露露|键盘坏了) 的大作中提到: 】
: : 什么记录?
: : 我申请的是临时版主(好像赶上新版主制度末班车?), 没有申请转正
: 这个是说啥的?
SYSOP还是Announce精华区有来着?
: : so....如果您说最短版主的话我好像在此事上不具可比性...
: 最小。。。我斑竹当的差不多有一年了
没准? 似乎没有? 除非水木不是按照累计生活天数计算的...
: : 在这里灌水估计会被砍吧?
: 不会
哦, 那我就放心了.
: : 怕死的没说要严厉控制本版灌水把?
: 他没能力了。。。
: 这个是我们的地盘啦^^
: 何况我们在讨论问题。。。
您的意思是, 这个版面的尺度归您和您背后的人物们控制是吗?
也就是说, 贵版的处罚定义适用于'水木社区帐号管理办法(2005年12月17日修订)'中的
第九条 同样或相近内容文章一周内不得在本站各版面张贴转载 5 次或 5 次以上
(站务人员发布的公告除外),违犯者将视情况给予提醒或封禁部分权限。
对于累犯或者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视情况从重处罚。对于在同一个版面反
复张贴内容相同或者相似文章的,将视情况以类似文章多次转贴处理。长
期发相同或类似文章者,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
第十条 不得在任何版面发表空洞无物的灌水文章(有特殊规定的版面除外),否
则一经发现,将视情节予以警告、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帐号。'
第十一条不得使用本站的帐号从事非法商业行为或发表猥亵、色情、反党反政府言
论或者其他不当言论而影响到本站的站誉。违者将封禁部分权限直至删除
帐号。对于被系统过滤的文章,视同公开发表。对于故意绕开系统过滤发
表不当文章者,将视情节从重处罚。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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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知道偶比较笨,可是有问题还是得问
: 偶会尽量不灌水尽量在斑竹同学删文之前看到答案
: 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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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newsmth.net·[FROM: 61.28.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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