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就在这里,你看到了他公开的部分,没看到没公开的部分。这跟某马粉只看到擦回收火箭的壳子很类似。这不能说明他完全彻底开放。我再一次说,我不是要求他这么开放,只是描述事实。
至少他得遵守美国的高技术和导弹技术相关管制法规,也得遵守第三方技术的保密规定。这应该不光是对出口实物,应该也是对软性和抽象的技术的管制。
专利这个问题,对于航天专利,如果我真想保密,我根本就不会选择申请专利公开。军工航天类的专利,只在两个互相之间可以扯军工专利的国家之间才能要点钱,明着抄明着仿造的太多了。
如果我想完全公开,我也不需要申请专利,只需发表论文或者公告之类的,从此就可以没有任何先决条件地供全人类共用,谁也别再对此申请专利,因为失去了专利意义上的新颖性。
专利放出来共享是个姿态,接受姿态的前提条件其实意味着对方也得放弃很多,同时也要受到一些限制,也给了马斯克很多法律上的主动性。并非一眼看起来那么简单。
【 在 EricCartman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一个火箭回去翻新时间大概20多天。
: 你要自己竖起一个靶子打,那是你的问题。
: 至于他造火箭有多开放,你可以自己去看。youtube看不到也不是我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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