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发又删的搞什么啊?第一句我已经回复过了。
你和你们一帮人质疑嘲讽的指向很明白,不要自欺欺人了好吧?
像我这样的人看,那通报内容挺合规的啊,不清楚的部分那就继续调查呗。
你倒是先说说,按你了解的法规,那个通报里有什么内容必须公开或引用黑盒子?那个通报内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难道他们必须马上公开黑匣子这个裁量权是在完全不了解情况,只有瞎猜瞎怀疑的你的手里?不这么做就一定有问题?
【 在 wahrheit 的大作中提到: 】
: 调查第四十八条:“事故和严重征候的最终调查报告应当在事发12个月内社会公布,不予公开的除外。”
: 另外,谁在“断定”啊?除了你以外,好像没人这么说。
: 调查几年也没法确定也是有的,没确定之前继续调查不放弃努力,难道不是正确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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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idNiter FROM 221.21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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