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求建议,谁对谁错?
女方奔着房子去的啊。男的也有才,认识五个月就敢婚。
【 在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等长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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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个骗子!其实这是个征婚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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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是女多男少。
你这能叫讲实在么?
【 在 loverai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求建议,谁对谁错?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Dec 28 05:24:35 2024),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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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实在的,在男多女少的社会,女人不捞都是有些蠢,只不过程度有轻有重罢了
: 【 在 Majia3 的大作中提到: 】
: : 男方的过错在于遇到捞女孩还想着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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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3.*
加名就等于你将婚期前自愿财产赠与了对方部分份额。离婚可以分到的。如果加名且没有约定份额,一般视为各占50%呢。赠与的财产本来可以反悔要回来,但一旦在房产部门加上了名字,反悔就不行了。至于父母的全款,跟离婚时分割财产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 在 frankyang926 的大作中提到: 】
: 婚前房父母全款孩子名,这就是婚前财产,加名也分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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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房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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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典型的三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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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卖180辈子比也卖不到这个价,还要鼓动卖掉你父母的房子,你这个不孝子,书都念到狗肚子里去了
【 在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真诚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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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捞女,这种货色也敢狮子大张口,国男真是可怜,还能被这种货色拿捏,真娶这样的,花这钱一年换一个她不香吗
【 在 usa001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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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等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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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爹真是冤大头,生了你这么个没脑子的,迟早被心机婊骗光家产
【 在 usa001 (usa001) 的大作中提到: 】
: 男女都是水木老人,小号借宝地求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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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男女认识五个月,欲婚。男35岁,女30岁。两人学历,薪水都差不多,皆中等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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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40.*
换个女的不就好了,这多明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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