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本版十大的现实与小说一样精彩
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即可。不需要领证。
【 在 tusk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婚罪的认定是以重复叠加的婚姻关系,重点在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认定一是法定的,简单点说就是有结婚证。或者虽没证但对外宣称婚姻关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几乎没有人再办理登记手续,而且不会以夫妻名义彼此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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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而且不管是否相互称谓,只要外界认为是两口子就行。有判例。
【 在 tusk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婚罪的认定是以重复叠加的婚姻关系,重点在婚姻关系。婚姻关系的认定一是法定的,简单点说就是有结婚证。或者虽没证但对外宣称婚姻关系。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几乎没有人再办理登记手续,而且不会以夫妻名义彼此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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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不认可事实婚,和不构成重婚罪不是一个概念。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判例呢?我查的是94年后这种不是婚姻关系,属于非法同居,不算重婚。
: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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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嗯。法理,司法解释依据没问题了吧?
江西省吉水县仁苠珐苑判决一起重婚罪案件,被告人刘某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刘某与原配周某结识相恋,并在吉水县阜田镇仁苠郑釜办理结婚证登记结婚,婚内育有二子,婚姻关系至今尚未解除。此后,刘某独自前往广东省中山市工作,并称自己已离异。工作期间,刘某与徐某相恋,二人同居后生下女儿刘某一。经调查,刘某与徐某长期在中山市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彼此以夫妻相称,共同抚育女儿、孝顺老人、人情往来、走亲访友。虽二人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但双方亲属及一般群众均认为其二人为夫妻关系。2022年10月,刘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侦查阶段自愿认罪认罚。
珐苑经审理认为,重婚罪是指行为人已经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刘某尚未与周某解除婚姻关系,又与徐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小孩,其行为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破坏了善良的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和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与涉荟煮议核芯价值观不符,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应予惩处,依法承担与其罪责相适应的刑事责任。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以让你拿出判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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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2.*
明显重婚情节中是未登记情况。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个案例显然不符合你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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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这个案例双方,包括家庭都是以婚姻称谓,不仅仅是外界认为是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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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以夫妻名义是依据客观,不是主观上称谓。
根据《关于仁苠珐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被周围群众认可,可认定为事实婚姻。
根据司法实践惯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可以认定为重婚罪:(1)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虽未登记结婚但当地人民群众认为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也可以认定为重婚罪;(2)已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男女取方虽未达到法定婚龄,但当地人民群众却认为他们是夫妻的人,后又与他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骗取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的,亦可认定为重婚罪;(3)周围群众公认是关妻关系同居造成合法婚姻的相对方自摋等严重后果的;(4)有配偶的人与他人虽没有以夫妻相称,但有稳定的同居关系,在相对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六个月以上的:(5)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并共同生活3个月以上的;(6)有配偶的人虽没有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有较稳定同居关系且生儿育女的;(7)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且实际同居的。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未登记是必要条件。你的案例无法证明你的论点,就是“只要外界认为是两口子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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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varez FROM 124.64.22.*
FROM 124.64.22.*
构成重婚罪与不承认事实婚法律效力,事实婚无效,没有任何矛盾。有专门司法解释。
最高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院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 在 elites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是老婚姻法,修订后的婚姻法否认事实婚姻,必须有结婚证才认定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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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看客观依据,七个与事实婚相关联构成情形,说的很明白,互相叫什么不是关键。
【 在 BIG3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的叫哥,男的叫妹,这样生活在一起就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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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4.64.22.*
不是,都是1994年不承认事实婚效力之后。之前根本无此问题,事实婚是承认的。你连基本法理逻辑都不懂。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35年前发的意见。我前面说了,1994年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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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
没有任何矛盾。有专门司法解释。
最高院在1994年12月14曰作出的《最高院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由此可见,在刑法上事实重婚姻重婚罪论处,是为了更好的惩罚犯罪,保护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关系,并非是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承认。
【 在 maruko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懂不懂不重要,我只是指出你说法的矛盾之处。
: 当然,我不指望说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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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