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随记]武汉大学男生的事情,我也经历过
怒其不争
【 在 ddavie 的大作中提到: 】
: 如果肖同学也这么处理,就没有后面的麻烦了
--
FROM 123.125.11.*
看3_0711那个视频,手型和动作频率不像
而且动了几下然后手就拿开了,
杨景媛不懂,你也不懂吗,中间是不会停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第一,法院只是一审,还有二审、再审。第二,法院不会错判吗,没有徇私枉法过吗?第三,网络暴民被煽动就算了,水木高知没有独立思考,不会看判决的事实和理由吗?
: 判决书的核心就是“无法排除皮yan可能”。第一,我前面说了,不能用三个月以后的诊断来证明事发时是皮肤病。判决判的是事发时是否是骚扰,如果肖某没有事发前的明确诊断,那么主张“皮yan的可能”就不成立。当然也无法以此来动摇录像证明骚扰的力度。
: 第二,一个真实的皮肤病患者就不可能骚扰别人吗?如果只要一个人有皮肤病,哪怕被拍下特写录像,仍然无法证明骚扰,那受害人就永远不可能有办法维权。皮肤病患者实际上x骚扰自由了。这肯定不是法律的本意,所以即便有事发前的诊断,判原告败诉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 ...................
--
FROM 123.125.11.*
这是 抛开事实不谈 的最早出处。
【 在 leehyu 的大作中提到: 】
: 清华也发生过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13」
--
FROM 123.125.11.*
他写的是拍了姐姐,
按常理一个人没有可能自己诬陷自己,但他确实没拍,
说明他写的东西,可信度不高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就诊记录是三个月后的。未来的证据能证明当时的情况?法院根据的就是这个就诊记录,但是不合法的。肖某事发当时的录音、和事后多次与学校沟通此事,都没提过自己有湿疹、没说自己在挠痒,而是对杨某说“我做了龌龊的事,我是第一次,我再也不敢了”。如果真是挠痒他为啥憋三个月不说,为啥说是第一次,为啥说龌龊?湿疹是肖母联合法院编造替肖某脱罪的理由。只有法盲才会信。
--
FROM 221.216.117.*
惯犯的话,大学里其他人应该有所察觉。
杨某监督下完成的道歉信并没说清楚是啥事情。
没提过挠痒是因为没看到过杨某偷拍的那5段视频吧?而且从视频看不出来是在做那种事。
我认为,需要结合肖某当时的表情神态综合判断。但杨某从没描述过肖某对她有目光侵犯等行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说明他是惯犯,试图避重就轻。写成拍照,以后查起来手机又没照片,不了了之。罪犯当然没可信度,所以现在肖家散布的信息都不可信。而道歉信当
时是双方达成一致认可的,是在杨某监督下完成的,行为定性肯定没问题,就是“下流”“龌龊”的事,而不是挠痒。肖某父亲联系过女生,提出经济
赔偿,也没提过挠痒。直到三个月后肖家准备好就诊记录,第一次推翻前面的“下流”定性。如果是挠痒,为什么三个月里肖某、肖父、肖母都从来不
提?
--
FROM 123.125.11.*
杨某偷拍不能否认吧,对着男生胯间反复拍一个小时,要是没有手机,她敢不敢钻桌子底下观察男生胯间?怎么换成手机,就不是侵犯隐私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1、肖某很多高中同学指认他高中偷k女厕的事。杨某打电话给辅导员,辅导员说你一说我就知道是谁,说明在大学也有类似事件发生。再说一遍,因为吃饱了还会饿,杏侵犯没有单次犯罪的。xsr案取证难,很多胜诉案例都是既往被害人联合指认。本案因为女生能力强,取到了确认无疑的证
: 据,所以不需要像口说无凭那些被害人那样去查找其它被害人,但不等于没有其它被害人。因此,试图包庇杏侵案罪犯难度是很高的,因为过去和未来都会有旁证,只压这一次,有什么用呢?肖某的心理变态决定他无法从正常x关系得到满足,不把他关起来,他以后还会犯更大的案子。
: 2、龌龊下流的事肯定不是挠痒,不是挠痒就是刺激升值器呗,这不是很清楚。录像也明显是刺激升值气,抓握的动作、频率、夹腿,所有否认的人都在装傻,一问对他妈这样行不行就不吱声了。
: 3、录音里杨某问过肖某,你自己做了什么记得吧,用不用给你看录像提醒一下?肖某说不用。第一杨某是取证不是偷拍,说偷拍是诽谤罪。第二,杨某告知肖某有录像,肖某如果是挠痒,肯定马上会说,并且反对杨某录像。但实际上肖某是承认“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提出赔钱,杨某说
: 她不缺钱不要钱。谁挠痒会主动提出赔钱,谁挠痒是“对姐姐做了不好的事”呢?
: 强辩灰飞烟灭。肖家这回要打个样了。
--
FROM 123.125.11.*
痒是控制不了的吧,不存在去厕所挠个够,解决不了问题。
反而是如果真想来一fa,直接去厕所,小伙子磨磨唧唧一个小时才不正常。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来越多迹象表明确实不是在挠痒,任何人那种情况下真痒起来受不了,都会选择去厕所隔间痛痛快快地挠个够再回来自习。只有在完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挤压几下暂时解除痛苦,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好狡辩的。滋味就是滋味了,说成挠痒只能骗骗蠢蛋。
: 男生做的不对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认为事情本来也不必如此小题大做。如果是像地铁男那样弄出来溅到对面女生裤子上,那什么都不用说了,该骂骂该关关。但就视频中那种动作,并没有看到任何外露,动作幅度也不大,算不上多严重。如果有目光对女生挑逗、言语亵渎甚至动手动脚,
: 蔷土硪桓鲂灾柿恕O衷谡庵智榭鱿拢疃喑淦淞恳簿褪莥y。哪个男生没有yy过心目中的女神呢。当然在公众场合即使藏在桌子底下但比一个人在宿舍yy是严重一些,但就此不依不挠非要毁掉对方一辈子,有点太过了。
: ...................
--
FROM 123.125.11.*
偷拍是事实啊,如果是男生这么拍女生,你还会认为没问题吗?偷拍就是偷拍,这没啥好否认的。
我的理解,如果主观觉得对方有问题,你可以偷拍,留存,但不能传播。
不要真把自己当公职人员。如果有那个自信就把手机当执法记录仪,光明正大亮出来。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罪犯没有隐私权,叔叔执法记录仪拍犯罪侵犯隐私吗?肖某抓裆无论胜诉败诉,“涉嫌”杏骚扰毫无疑问吧?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人人可拍,不取证怎么走司法程序?罪犯都主张隐私权,世界会成什么样子?
: 你们是怎么寻思的?女生被罪犯对着lu一小时,你们不觉得女生被侵权,被害人拍摄犯罪行为取证,你们觉得罪犯被侵权。举头三尺有神明,你们说说自己是怎么寻思的?
--
FROM 123.125.11.*
就不说数据造假,法学硕士的论文里出现离婚法,离了个大谱。
有时间偷拍,没时间夯实一下自己的专业。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武大的学术声誉是被肖家造谣毁的,不是被杨毁的。要证明杨学术不端,要横向对比,是否比本校和外校其它人更不端。否则以后有民事纠纷,有权势的一方就可以人肉对方瑕疵,上学的挖论文、工作的挖项目,在座的各位和母校,未来都有机会不端。谁敢说自己查不出任何问题?
--
FROM 123.125.11.*
知道了,都怪大环境不好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文不是杨某一个人的秘密,是经过导师和院系审定的,如果论文离谱,肯定是系统的标准离谱,那就不是杨某一个人离谱,其它上下届所有人都会离
谱。院系有问题,学校肯定也有问题,如果全校离谱,那杨就不算离谱。几个人能出污泥而不染?武大这样的学校都离谱,肯定教育部也有问题,那就
不仅是武大离谱。北大毕业生说刑事犯罪不如学术不端重要,说明北大也离谱。北大都离谱,那武大离谱就不算啥了,杨某更是教育环境的受害者,花
钱上学被离谱,冤枉委屈。
--
FROM 123.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