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狄更斯看来,人身上最重要的是舍己为人的献身精神。
在小说《双城记》里,这种献身精神是通过卡顿的赴死来完成的,卡顿虽然才华卓绝,但没有显赫的家事。
他作为律师助手,用自己的才华帮助律师赢得官司,他喜欢喝酒,每当干活的时候,总要来半斤白酒。
卡顿也不注意自己的形象,他看起来并不优雅,经常无所事事,醉得邋里邋遢,在帮助达内赢得官司后,他和达内一样,爱上了马奈特医生的女儿露西。
可露西喜欢的是风度翩翩的达内,他并没有因爱生恨,反而将爱藏在心里,主动和露西和达内做朋友。
卡顿的样子,在所有人看来,都比不上达内,他嗜酒如命,不求上进,而达内却温文尔雅,两人简直有云泥之别。
可是最后,达内入狱,危在旦夕,卡顿却以命换命,将达内救了出来,让他们一家逃出了那个是非之地。
临死前,他说:“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过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
真正重要的东西,眼睛是看不见的。
可是在这世间,很多人总是喜欢用眼睛去看人,然后去评判好坏,其实,眼睛能看见的东西,都只是表象,而真正内在的东西,是眼睛看不到的。
卡顿这样的人,是狄更斯眼里的道德的最高准则,而这种东西,却直到最后才展现出来。
人生在世,眼睛能看到的,往往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东西,要用心才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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