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是一个合理的安排,如果我不幸比我妈先挂,那我对父母还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留点钱给父母让他们晚年好过一点,如果还有剩余,我妈也会分给我孩子,即便给我弟的孩子一些,我也能理解,重疾身故受益金也就50万。等我妈仙去了再改为我孩子。如果留给我lg,我不太相信他能在我挂了以后对我父母尽孝道。
而我这些年的夫妻共同财产就相当于留给我lg处置了,比前面的钱肯定多啊,对他够恩义的了,看他还比较重视孩子的份上。我估计他不出3年就会再娶。如果他先挂了当然得把钱留着养孩子了,毕竟这孩子跟他姓,上他家家谱的啊,如果我投入的钱比他多,那我可能要给孩子改姓了。在钱的管理上,我老公没有我稳重理智,他已经有过挪用我的钱给糟蹋的前科了。他现在还欠着我的恩情呢,当然走了得给我留点有用的。
【 在 kharkov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们夫妻之间互相防范,没有一点信任
: 这样有什么意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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