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我干嘛?
我不喜欢金手指,虽然已经用了一个现代技术了,但这个我真的是反复查阅后确定当时的条件可以做到才搞得,后面还得想办法消掉痕迹
开始我不是想写他的,想写另一个人,但是那个人太聪明了,而且已经43岁了,我写了一点,写不出他的聪明劲,而且也揣摩不出中年男人的心理,所以就算了,换了个人
有子嗣的,主角有儿子。为了不把主角写成渣男,他老婆写成同妻,我费了好多脑子才把故事转回来
【 在 happysucc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
: 1.我觉得你这文不能发表了,就小范围内朋友间传阅一下吧,试试水,看看大家感受,你在公开版面透露这么多,到时候发表了,别人会找到你的。如果没人看,那倒算了,如果有人看,那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你都会被搜到。除非你不介意公开自己。
: 2.第一句话是不是可以改成:看来我俩都挺认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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