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女方病重期间约会新人
或者如他说的认识九天结婚
二者必有一真
新婚女方小自己22
这些真的很伤前妻父母心吧
就算夫妻早就过不下去
有一双儿女
没有功劳有苦劳
而且死前改国籍
不就是为了钱吗?
他们太富了
所以给岳父母的真的太少了
加州六套房
12万美元
还有一万多是捐助的
前前后后十二万
几万几万凑的
过一阵妥协过一阵妥协
一次给够不好吗
保险赔偿200万法律好像不要求给父母分
但是按照中国人情
一分不给合适吗
他还是不是中国人?
而且这个法律不分也是临时改国籍的结果
作为父母,谁心里过得去
【 在 salida 的大作中提到: 】
: 好吧,我觉得我没那么渣。
: 注意只是“觉得”。生活是没法假设的,事到临头会怎样选择是个模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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