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大手笔啊!我吃亏就不开心,不管和谁
我请闺蜜吃饭还是很大方的,特别是几个北漂闺蜜,基本上都是我吃亏,但是看在她们惨兮兮的份上就不计较了
唯有请男人吃饭,真觉得亏死了
我送男人最贵重的礼物就是当年给初恋买了一个zippo的打火机,三百多,远远比不上他给我花的钱多
【 在 daturan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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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读大学的时候,就请过我喜欢的人去吃过四星级酒店的旋转餐厅(当时人均150,现在不知道是要300还是400了),还去吃过哈根达斯的火锅(当时人均100)。
: 当时我一个月吃饭可能也就三四百块钱。一顿饭就能把一个月的饭钱吃完,所以只能偶尔。
: 花钱的目的就是为了开心,只要那顿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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