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女方不给男方日,应该不是指上升到婚内强奸的程度,而是指,不是结婚了,女方就一定会满足男方的性需求,而是可以选择——你不要碰我,我没心情,你好烦,离我我远一点……甚至进一步选择,隔壁老王好迷人,比我老公厉害多了……
他这里讽刺的,应该是婚姻对这种事情,没有约束力,没有保障,而不是婚内强奸不强奸的事情……
【 在 baibj 的大作中提到: 】
: 写的太极端了,不要被带节奏。
: 婚内出轨是婚内过错,在财产、子女分配上要吃亏的。
: 我国刑法一般是排除婚内强奸的,除非是协议离婚冷静期等特殊时期,才有可能构成婚内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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