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才有 “到谁家”这种人身依附
现代法治社会,早已不存在“到谁家”这回事了
根本不与男方父母住在一起这很多。即使和男方父母住在一起,女方父母病了老了,还不是一样的男女双方去轮流伺候
当然,可以婚前协议签字画押让女方严格按封建社会办,人身依附男主人,那男方掏钱买女儿是可以的
【 在 zhiya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是这样理解的。
: 从经济的角度,还是应该给的,你想啊,父母把一个闺女从小养到大了,要花多少钱啊,就这么直接白给你家了。
: 从养老的角度看,量力而行,有多少给多少,女方不应该要求超出男人能力之外的彩礼,毕竟未来还是要一起生活的,另外就是现在我发现很多家庭对丈母娘的孝敬和付出远高于自己的父母。不信大家到家版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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