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多让人不舍的前任?很多吗?
我自己而言,基本上就是狗熊掰棒子,爱上了新人,前任在心里就是nothing了,在一起几年,肯定有亲情的,但爱的感觉就彻底没了,所以从来没惦记过前任。为此我还跟我舍友讲过,爱情是矢量,有时间有方向。哈哈,也算自创的理论啦。
“至少有一方没有跟最爱的结婚”————这个结论我也不赞成。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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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哒,如果都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结婚,那世界上哪还有那么多让人不舍的前任?
: 所以至少有一方没有跟最爱的结婚,通常大家都觉得自己是对方最爱,自己的最爱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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