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看司法解释对半推半就以及前后态度的问题如何解释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qj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qj罪惩处。
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事后拖回去就属于审查此类熟人qj是否构成犯罪的重要组成因素
话说你知道除了刑法法条之外,我国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这种操作性极强的指导性法律文件吗?
【 在 PPLLAA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楼道拖回房间是那所谓的x之后,不是之前拖去X,之前在电梯里是卿卿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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