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犯的话,大学里其他人应该有所察觉。
杨某监督下完成的道歉信并没说清楚是啥事情。
没提过挠痒是因为没看到过杨某偷拍的那5段视频吧?而且从视频看不出来是在做那种事。
我认为,需要结合肖某当时的表情神态综合判断。但杨某从没描述过肖某对她有目光侵犯等行为。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说明他是惯犯,试图避重就轻。写成拍照,以后查起来手机又没照片,不了了之。罪犯当然没可信度,所以现在肖家散布的信息都不可信。而道歉信当
时是双方达成一致认可的,是在杨某监督下完成的,行为定性肯定没问题,就是“下流”“龌龊”的事,而不是挠痒。肖某父亲联系过女生,提出经济
赔偿,也没提过挠痒。直到三个月后肖家准备好就诊记录,第一次推翻前面的“下流”定性。如果是挠痒,为什么三个月里肖某、肖父、肖母都从来不
提?
--
FROM 123.1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