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确定是杏行为,被害人如何处理都是她的自由。公众应该严格要求违法犯罪的人,而不是严格要求被害人。而且我们是法z社会,真的严格要求被害人,那杨依法应该做的事是刑事控告,让肖某蹲监狱才是最正确的做法。毁掉肖某的,是他自己的犯罪行为,是他父母对他教育的缺失,是他家仗着爷爷的势力一直为非作歹而不受惩罚,小时偷针,长大偷金。犯罪的被害人,是被侵犯的一方,如何能毁掉罪犯?不严惩罪犯,才是毁掉法z,毁掉法律的尊严,毁掉每个社会成员的安宁。
你们能不能停止黑白颠倒,累不累?
【 在 webhost 的大作中提到: 】
: 越来越多迹象表明确实不是在挠痒,任何人那种情况下真痒起来受不了,都会选择去厕所隔间痛痛快快地挠个够再回来自习。只有在完全无法脱身的情况下才会不得已挤压几下暂时解除痛苦,这一点其实没什么好狡辩的。滋味就是滋味了,说成挠痒只能骗骗蠢蛋。
: 男生做的不对是板上钉钉的,但是我认为事情本来也不必如此小题大做。如果是像地铁男那样弄出来溅到对面女生裤子上,那什么都不用说了,该骂骂该关关。但就视频中那种动作,并没有看到任何外露,动作幅度也不大,算不上多严重。如果有目光对女生挑逗、言语亵渎甚至动手动脚,那就另一个性质了。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多充其量也就是yy。哪个男生没有yy过心目中的女神呢。当然在公众场合即使藏在桌子底下但比一个人在宿舍yy是严重一些,但就此不依不挠非要毁掉对方一辈子,有点太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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