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普通版面的申请、考核、管理
第一部分 普通版面的设立
本站的普通版面,一般应有具体的讨论主题与对象。本站用户可在不违背
下列原则的前提下,按照要求申请设立普通版面:
[1] 本站不设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站各项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版面;
[2] 本站不设立违反社会公德与良好风俗的版面;
[3] 本站不设立可能会为本站带来不利影响的版面;
[4] 申请设立的版面应以能够活跃本站交流,促进本站发展为原则;
[5] 本站原则上不支持设立与已有版面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的版面;
[6] 本站原则上不支持设立主题或所服务的群体范畴含混不清的版面;
[7] 本站原则上不支持设立主题或所服务的群体过于生僻、狭窄的版面;
[8] 其它经站务委员会讨论不适合在本站设立的版面。
以上原则的具体认定权利由站务委员会保留。对于一些特定类型普通版面
的设立申请,请参见《水木社区版面管理办法·特定类型版面的申请与管
理说明》。
本站普通版面的开设申请,具体的要求与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应符合《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规定的版主申请条件,并承
诺在版面开设成功后担任至少 3 个月的版主;
若申请人不符合版主申请条件,或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到版面开设期间
受到全站处罚,可视为申请失败;
原则上同一用户在 3 个月内只有 1 次申请开设版面的机会;
[2] 所申请开设的版面,原则上不应与已有版面性质相近或目的相同,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除外:
a) 其主题与其它主题共同在同一版面讨论,拥有稳定的讨论群体,
但该主题在版面缺乏显示度,或与其它主题、版面宗旨等已存在
无法妥善调和的矛盾,有充分理由与需求申请开设的版面;
b) 其讨论范围在本站多个版面已有一定程度的承载,但属于从另一
角度对内容进行整合,有充分理由与需求申请开设的版面;
若本站存在相近的、被终止但版面被保留的普通版面和正版主制度版
面,其开设申请原则上将视为相应版面的重开申请;
[3] 申请应在 Board_Apply 版使用模板发文向站务委员会提出,具体格
式要求(包括申请文以及不少于 3 篇的范文,另有规定者除外)请
参见 Board_Apply 版精华区;
对于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申请,站务委员会有权不予审核;
申请文发表 7 天后,若仍不符合格式要求,可视为申请失败;
若有多名申请人同时申请主题相似或存在包含关系的多个普通版面,
站务委员会将视情况进行协调,亦有权直接否决某个申请;
[4] 在申请提出且范文达到要求后,将进入联署程序;联署程序一直持续
到站务委员会批准开设版面或公告申请失败,联署情况将作为站务委
员会初审的重要考察指标;
联署文的具体格式请参见 Board_Apply 版精华区,持支持意见的联
署人须认真且详细填写“版面开设的理由与可行性”、“对版面发展
方向、宣传手法的想法与建议”等联署条目,并承诺将积极参与版面
讨论及建设,否则将视为无效联署;
持反对意见的联署人亦须认真且详细填写相应条目,说明反对理由,
否则将视为无效联署;
站务委员会保留不接受某个特定联署的权利;
若联署程序开始 7 天后支持版面开设的有效联署达到 10 个(遇关
站维护等特殊情况时顺延),站务委员会将对申请进行复审;若未达
到 10 个则视为申请失败;
站务委员会保留根据具体申请调整其有效联署数量要求的权利。
[5] 在初审通过之后,申请人将进入主观审核流程,若申请人未能在 7
天内取得主观认证,可视为申请失败;
未取得过水木社区版主资格认证申请人,须在初审通过之后按相关规
定参加版主培训,若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版主资格认证,可
视为申请失败;
若申请人放弃申请,应及时发文正式说明,站务委员会可视情况进行
协调,亦可直接否决申请;
[6] 申请经站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将予以批准开设普通版面,同时任命
申请人为初始版主;
若开设版面的申请被否决的,除有特别说明者外,均视为申请失败;
[7] 对于申请失败的,3 个月内不再接受开设类似普通版面的申请;
被终止但版面被保留的普通版面和正版主制度版面的重开申请,在终
止 3 个月后方可提出,并比照上述流程进行。
为鼓励用户申请有广泛合理需求的版面,并保证版面顺利开设,站务委员
会可视情况在 Board_Apply 版另行公布相关管理规定,在不违反本站相
关管理办法的原则下,按此规定处理申请流程;
经站务委员会认定,在版面开设申请过程中,存在恶意申请开设版面、恶
意中伤申请人、干扰版面开设正常工作等行为的用户,将禁止其申请开设
任何普通版面,并忽略其所有的联署意见;
站务委员会保留直接设立任何普通版面的权利。
第二部分 普通版面的考核
新开或重开的普通版面应在版面设立后 14 天内,由版主提交正式的治版
方针。逾期未提交治版方针的,站务委员会将给予版面终止处理。
站务委员会将根据本办法及其它可能的相关管理办法对版面的发展状况,
及版面的讨论与管理等方面是否严格符合治版方针定期进行考核。
站务委员会保留直接终止任何普通版面的权利。
第三部分 普通版面的管理
普通版面的版主应制订版面的治版方针,根据治版方针对版面进行管理,
负责保持版面宗旨并引导版面的发展方向。
对于带有读、写限制属性的普通版面,版主应根据该版面的治版方针控制
权限的发放与收回,否则将可能被认定为失职;同时,站务委员会对于此
类权限的管理拥有最终决定权,对于站务委员会的决定,版主不得擅自变
更,否则将被认定为失职。站务委员会保留按照《水木社区版主管理办法》
对失职版主进行处罚的权利。
普通版面若具有读限制,站务委员会有权规定其中的讨论内容不得以各种
方式在本站各版面或某些特定版面公开。
第四部分 普通版面的治版方针
本站所有普通版面均须向站务委员会提交治版方针。版主应按照经站务委
员会审核通过后的治版方针管理版面。
治版方针应在本站各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订,不得与本站任何管理办法
相抵触。如遇本站各项管理办法调整,治版方针中与本站管理办法相抵触
的部分自动失效,站务委员会有权要求相关版面在 7 天内重新提交经过
相应修改的治版方针。
治版方针的内容应包括版面宗旨、发文原则、删文原则、封禁原则、标记
原则、精华区收录办法等,不得抄袭其它版面;其中版面宗旨、发文原则
应详细描述,删文原则、封禁原则、标记原则必须清楚完整。若版面提供
附件功能,治版方针中应有附件管理方法;若版面有读、写限制,治版方
针中应有权限发放与收回的管理办法。站务委员会可以随时调整上述治版
方针中应当包括的内容,并可要求版主就版面的其它属性在治版方针中加
入相应的管理办法。
治版方针中不得包含针对具体用户的歧视性规定。当用户版面行为与其他
用户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密切相关时,站务委员会可视情况通过治版方针中
为防范潜在风险、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而制订的不违反其它管理办法的规定;
制订此类规定需在提交治版方针时提供详细缘由。
治版方针应由版面的所有现任版主就内容协商一致后联名提交。治版方针
一经提交,即可进入有效试行阶段,但站务委员会可随时驳回该治版方针
全文或部分条文,被驳回的部分立即失效。治版方针经站务委员会审核通
过后正式生效,生效时刻以主管站务于 BoardManager 版公告时刻为准,
生效文本以 BoardManager 版最新公告通过的文本为准。
未按本办法制订、提交的治版方针无效。
版主可视情况根据治版方针的相关内容发布临时版面管理规定,临时规定
的内容不得与本站各项管理办法和该版面的治版方针相抵触,在版面发布
的针对具体用户的歧视性临时规定,站务委员会可视情况宣布其无效。
因版面属性调整等原因,造成版面的属性与治版方针中的描述不再一致时,
版主应及时修改治版方针中的相关内容,站务委员会有权要求相关版面在
7 天内重新提交经过相应修改的治版方针。
版主可以视情况不定期修改治版方针,但所有版主须就修改内容协商一致。
修改时应比照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若版面宗旨、发文原则部分有较
大改动,需提供详细修改缘由。
站务委员会将不定期复查已通过的治版方针,发现以下情况时:
[1] 本站各项管理办法调整后,治版方针中部分内容与管理办法相抵触;
[2] 版面属性调整后,治版方针中部分内容与版面的属性不一致;
[3] 治版方针过于陈旧、简单,不再能反映版面发展状况或支持版主版务;
[4] 经站务委员会认定的其它需要修改治版方针的情况;
站务委员会可在考察版面发展和版主版务情况后,视情况要求相关版面在
7 天内重新提交经过相应修改的治版方针。若逾期未能提交,站务委员会
有权视情况驳回原治版方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站务委员会拥有对本站所有普通版面的治版方针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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