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 的申请及审批
1、凡本站满足以下条件用户,均可在 Web 下提出建立个人 Blog 的申请,
申请由系统自动发表在 Blog_Apply 版并由管理员进行审核:
(1) 注册时间不少于一个月
(2) 申请前一个月内在本站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全站权限的处罚。
(3) Blog 申请人在“个人工具箱”中的“设定个人资料”应当为最新的
真实个人资料,如电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请在“居住地址”
项中进行注明。
2、Blog 申请书内容包括:
(1) BLOG名称:
(2) 申请人 ID 及简要自我介绍:
(3) 经营方向:(您对您个人Blog的初步规划)
3、Blog 的审核由 Blog 管理员完成,每个 Blog 的申请审核时间一般不得超
过两天;Blog 申请未获通过的用户,在一月之内不得再次提出申请。
Blog 的管理
4、Blog 的日常管理由 Blog 管理员以及站务负责,Blog 理员将根据需要设
定专门权限。
5、Blog 文章数量限制在 300 篇。
用户可在 BlogManager 版向申请扩充文章数上限;管理员根据申请用户的
Blog 建设情况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修改 Blog 属性。
站务委员会有权力根据本站具体情况调整 Blog 容量限制。
6、Blog 因收录非原创文章所带来的纠纷由收录者自行负责。
7、Blog 所收录内容不得违反水木社区的各项规定,Blog 内文章按照版面文
章进行管理;
对于含有违反站规内容的 Blog,将视情况处以警告、取消 Blog 的处理,
并对建立 Blog 的用户按照站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被取消 Blog 的用户,在半年之内不得再次进行申请。
8、对于因 Blog 所有者自杀、帐号自然消失或被删除帐号而产生的无主Blog,
其处理权归站方所有;
本社区有权在不通知用户本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三个月内未更新的 Blog。
9、用户可在 BlogManager 版提出取消 Blog 的申请;
申请取消 Blog 的用户,在三个月之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立 Blog。
10、Blog 不收入本站的精华区打包。
其他
11、因遇不可抗拒外力影响而导致 Blog 资料遗失,本站将不负任何责任。
12、其他未尽事项由站务会议决定,并公告于 sysop 版后实施。
13、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
补充。
本管理办法经过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
2005年 4月 9日
附则:Blog 管理员管理办法
1、水木社区将根据 Blog 发展、建设情况任命 Blog 管理员。
2、凡满足以下条件用户,均可在 BlogManager 版申请成为 Blog 管理员:
(1) 注册时间不少于十二个月;
(2) 属于本社区 Blog 用户 ;
(3) 申请前六个月内在本站没有因违反站规受到封禁全站权限的处罚。
(4) 申请人在“个人工具箱”中的“设定个人资料”应更新为最近的个
人资料,如电话或者通讯地址有所更改,请在“居住地址”项中进
行注明。
(5) 提出申请时未处于“戒网”状态(“休闲娱乐”权限除外)。
3、申请格式:
文章标题:
UserId 申请 Blog管理员
(其中 UserId为申请Blog管理员的用户 ID)
文章内容:
1. 申请人 User ID:
2. 本人包括其他 ID 是否正在担任版主(如是,请列出):
3. 自我简介(申请动机):
4. 经营方向:
5. 是否支持并接受站务委员会的管理:是 / 否
4、Blog 管理员为站务助理,同时兼任 Blog 相关管理版面版主,身份显示
为“Blog 助理”。
5、Blog 管理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审核用户的 Blog 申请及 Blog 日常管理工作;
与 Blog 相关版面的管理工作。
6、除单列条款外,Blog 管理员的其他管理参照《助理管理办法》进行。
7、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有关事项与其他管理办法互为
补充。
本管理办法经水木社区站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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