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责任在对方。
“并线造成的事故”,这种说法站不住脚。如果我并线,并且车身已经回正进入车道了,
对方从后面过来追尾了,那岂不是也是并线造成的事故? 这种情况怎么判?
何况对方采取的是不规范的躲避动作,都压右边线了。
楼主你在描述情况时是否准确?你并线完成有没有完全进入车道?如果有,支持你去打官
司。
【 在 billy74580 (蔓藤) 的大作中提到: 】
: 早上出门,家门口的路,虽然不总开车,也开过几百次了。
: 我是A车,黄色区域是公交专用道。
: 要在路尽头右转,赶上早高峰,公交专用道限时,先选择旁边车道,到公交专用道尽头
并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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