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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国务院:北上广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
发信站: 水木社区 (Thu Sep 12 14:24:25 2013), 站内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计划》要求,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
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
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计划》指出,要加强城市交通管理。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
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
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
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
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
《计划》要求,要提升燃油品质。加快石油炼制企业升级改造,力争在2013年底前
,全国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在2014年底前,全国供应符合国家
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2015年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重点
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在2017年底前,全国供应符
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
、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
《计划》强调,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环保、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等部门联
合加强新生产车辆环保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环保不达标车辆的违法行为;加
强在用机动车年度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加
快柴油车车用尿素供应体系建设。研究缩短公交车、出租车强制报废年限。鼓励出
租车每年更换高效尾气净化装置。开展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的污染控
制。
《计划》进一步要求,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
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
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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