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nopaper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周五上班在路口拐弯时,和一小面蹭了,交警判我全责。给我们各自开完罚单后让我们离开了。由于对方没有交强险,所以我不能走直险了,他的车也被警察扣留了。修车完了以后,保险公司让我拿到对方的修车发票和证件复印件,赔付人家修车钱,我才能走保险报销。可是我去取发票时,对方说他的车是营运车,让我赔付他1500的误工费,这个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肯定不合理啊,你说1500就1500啊,那我还说这次事故耽误我好几亿的生意呢,全他妈是讹人。不过出租车是要付的.....保险公司还不赔误工费。保险公司只赔付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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