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谦虚点,学术点……
看看国标
3.3 N类
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
3.3.1 N1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 kg的载货车辆。
3.3.2 N2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 kg,但不超过12000 kg的载货车辆。
3.3.3 N3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 kg的载货车辆。
3.3.4 说明
3.3.4.1 对于为挂接半挂车而设计的牵引车辆(半挂牵引车)。车辆分类所依据的质量是处于行驶状态中的牵引车的质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荷,和牵引车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
3.3.4.2 某些专用作业车(例如:汽车起重机、修理工程车、宣传车等)上的设备和装置被视为货物。
3.4 O类
挂车(包括半挂车)。
3.4.1 O2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750kg的挂车。
3.4.2 O2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750kg,但不超过3500kg的挂车。
3.4.3 O3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0000 kg的挂车。
3.4.4 O4类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0000 kg的挂车。
3.4.5 O2类、O3类、O4类挂车是GB/T 3730.1-2001中2.2中的一种。
3.4.6 说明
就半挂车或中置轴挂车(见GB/T 3730.1-2001中2.2.2和2.2.3)而言,对挂车分类时所依据的质量是半挂车或中置轴挂车在满载并且和牵引车相连的情况下,通过其所有车轴垂直作用于地面的静载荷。
【 在 lujx866 (赖活着·keep walk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别扯淡了,你知道正确的就给大家贴个正确的说法,详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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