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如何看待汽车自媒体轼界关于对蔚来破产清算造谣的公开道歉信?
2020年第一天,汽车自媒体轼界公开发表一篇道歉信,声称之前自己关于蔚来破产的言论没有证据支持,关于故事细节为自己“编造”,为自己的行为道歉。2019被称为蔚来最困难的一年,蔚来称被多次造谣恶意抹黑,我留意了轼界这次关于蔚来破产清算的造谣,有询价等丰富细节,谣言一出即迅速引来爆炸性流量,蔚来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股价跌至退市边缘。目前蔚来仍然在困难阶段,据悉已经执行全面收缩战略,暂停新车研发和缩小自动驾驶研发规模,提高资金利用率。我的疑问是对于自媒体来说,其发布谣言在为其自身吸引流量牟利的同时也有传播较快较广造成受害人巨大损失的危害,国家法律对于这种介于正式媒体和个人之间的处罚条例还不完善。拿这次事件蔚来举例,在其融资续命完成战略意图的关键时期,负面谣言不仅直接影响了其股价,更让国内国有投资机构基本与其绝缘(国有考核机制让决策可以不赚钱但绝对要远离争议性风险大家都懂得),可以说系列直接间接的抹黑造谣直接影响了这家企业的战略发展。那么对于这种伤害如何量刑,如何考虑,仅仅一封道歉信恐怕差的太远,对其他自媒体的影响是一种警示还是竞相效仿,就看法律对其最后的判决了。
--
修改:feining125 FROM 114.242.248.*
FROM 114.242.248.*
我们国家法律对这种无形资产损害案的
判罚支撑还不是那么到位,很多地方亟需完善。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里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主流平台拿自媒体的稿子当新闻报道,却不强调信源本身不可靠,这些主流媒体的作用也很大。
--
FROM 114.242.248.*
如果照此判罚,刘某绝对不能一篇道歉就算完,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自媒体行业也应该有准入禁入机制,有造谣诚信污点终生不能从事自媒体。现在的管理是是个人就可以做公众号,靠哗众取宠就可以有关注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罪量要素是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FROM 114.242.248.*
如果照此判罚,刘某绝对不能一篇道歉就算完,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自媒体行业也应该有准入禁入机制,有造谣诚信污点终生不能从事自媒体。现在的管理是是个人就可以做公众号,靠哗众取宠就可以有关注
【 在 i925XE 的大作中提到: 】
: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罪量要素是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这里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参照《追诉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
--
FROM 114.242.248.*
案例很多,对这种带有媒体传播性质的造谣,如给对方造成确凿巨大损失,律师给力,绝对让对方倾家荡产牢底坐穿
【 在 qzrk 的大作中提到: 】
: 国外是如何对这种无形资产的损失作价要求赔偿的?
:
--
FROM 114.24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