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就是这么执行的,难道北京不执行这条吗?
【 在 imzhdb ()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觉得还是应该先修订《道路交通法》。不然各地搞得电子保单、电子年检标,有些不伦不类。
: 比如:遇到不放置保险标志或年检标的,交警不扣车,是不是属于不作为呢?
:
: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FROM 180.15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