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对本案几个焦点争论的看法
你的观点是案发地点是道路,女孩不是行人,而是在道路上打闹的人。我认为这里并不是道路,而是兼顾停车功能的小区内部场所,主功能是小区居民活动和同行,女孩在这种场所活动没有问题。
【 在 aryanli (aryanl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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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非你默认认为我在说司机无责?
: 说的就是责任比例
: 【 在 enclav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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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变成停车场,而是兼顾停车功能,因为主要功能还是居民活动和出行,除非小区有明文规定不能活动。
5公里绝大多数做不到不假,但不出事则罢,一出事绝对担责。
作为家长绝对要教育小孩避开这种风险的,失去了健康甚至生命,有无责又有何意义。
【 在 keee (IEEE&I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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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持你的一些说法,但你也要看到现实环境。
: 小区是居民正常生活活动的场所,但现实是它已经变成了停车场。
: 小区是限速5公里,但现实是,就像版上很多人验证的,大多数车都超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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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股正的不妨多讲两句道理,而不是在这阴阳怪气
【 在 foureyesdog (四眼)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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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股太歪
: 【 在 enclave 的大作中提到: 】
: :1、案发地点:这是个老小区内部场所,兼顾停车功能,本质上的功能是小区居民活动,其次才是停车场和车辆行驶。而不管是从道义(车侵占了人的活动空间),还是从法律(道路交通法67条规定),车都应该避让行人。移动的人车出了事,车基本上都是主责或者全责。有人说小孩儿乱跑撞到车活该,我认为是没有正确认识案发地点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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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队也无可厚非,每个人的智商、见识和立场都不一样,但是不管怎样都该好好讲道理,骂人的我从来不回。
【 在 keee (IEEE&I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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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我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很多人同时作为司机也是家长,对双方来说都是惨痛的教训。
: 版上有的人非要站队,甚至吵架上升到搞人身攻击,有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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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争议不大,监护人和孩子本身都是有问题的
【 在 ycwn () 的大作中提到: 】
: 靠谱
: 再把孩子的安全教育加上就完美了
: 【 在 enclave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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