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广东广宁通报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不起诉,死者死于白血病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他这个至少是徒刑或者拘役吧,怎么会不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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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65.12.*
逃逸至少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起诉有问题。
【 在 kits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太明白,时隔一年多,说死于白血病不是很正常吗?难道车祸撞了还能等到一年后才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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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华为mate30 pro 5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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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造成重伤的规定是最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谅解书能改变这个法条吗?
【 在 freynew123 的大作中提到: 】
: 从举报人的描述中,当初给出了谅解书
: 这种重伤事故,赔偿到位,不刑拘判刑其实没有问题
: 比这严重的,多了去了,不就是因为有个队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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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测酒精没办法证明不是酒后驾车,也就没部分证明这个前提不存在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刑法这条有个前提,就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你看,通报中说测酒精为零,就是为了证明肇事逃逸者不是酒后驾车,然后再推导出这个前提不存在,所以就不适用该法条。
: 但是,他们却忘了说是否是因为闯红灯而造成受害人重伤一级。或者说隐瞒了这一点,至少在通报中没写。如果是闯红灯,那同样适用于该法条。
: 来自 Redmi Note 7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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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民事诉讼谅解书能解决问题,刑事的不行,特别是这种涉及人身安全的。不然协议杀人算了,穷人能赚钱,富人可以体验一下杀人。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 再说这个谅解书:被害人丈夫谅解了,被害人的其他法定亲属谅解了吗?比如其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等。
: 而且谅解归谅解,涉及到刑事责任,不能说谅解就没事了。
: 来自 Redmi Note 7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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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 loveELSA 的大作中提到: 】
: 重伤3人才有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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