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广东广宁通报交警队长儿子撞人逃逸,不起诉,死者死于白血病
我记得多年前修改刑事诉讼法,不许这么做了啊
所有这些理由,都是减轻刑罚的理由,不是不起诉的借口,否则要法院干什么
【 在 butian 的大作中提到: 】
: 酒驾撞人重伤,居然可以不起诉,厉害了他的国
: 【 在 pety 的大作中提到: 】
: : 屁事没有,厉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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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veriloghdl FROM 223.104.3.*
FROM 223.104.3.*
多少算多啊
【 在 chinatongue (猫贼洞,猫在洞里做贼)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是说好的高薪养廉吗
: 至少深圳是高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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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86.72.*
受害者都没了,没有自诉主体了吧
【 在 GoogleGlass (眼镜即世界)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种公诉决定不起诉,还能自诉吗?
: 律错误,所以必须起诉,而且要对做出不起诉决定的人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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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86.72.*
应该不行
【 在 GoogleGlass (眼镜即世界) 的大作中提到: 】
: 亲戚朋友家人?
: 不能代理吗?
: #发自zSMTH@iphone-11 ma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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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03.86.72.*
小小的?在县城里,一个深耕多年的交通队中队长,绝对是八面来风的
【 在 yzgx1986 的大作中提到: 】
: 正解。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干,就是觉得对方会认栽,因为告不出手去。其实全国一年类似的案子应该还有非常多,但是能在网上得到关注的只是一小部分。原来的雷洋案、汤兰兰案、朱令案,在网上那么火,最后不也不了了之吗?这个案子让我震惊的不是无法无天本身,而是一个小小的股级中队长都可以在县里无法无天,凸显现在公安权力之大。
: 【 在 okaym 的大作中提到: 】
: : 关键是他们就是这么干了,你还拿他没办法。能在网上发出来的毕竟是少数,能上热搜前十的估计就更少了,最后能被官方关注重视的,是少之又少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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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