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你表示过拒绝继续使用,要留好证据。
虽然无租赁合同,但是确实使用过,根据既成事实判定租赁关系没啥大问题。既然没有约定起止日期,那单方可以终止这种租赁关系,只要一方表示终止即可。注意保留证据。
骚扰确实没办法,估计也就是恶心你,他真告到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 在 ultramansmy (aotem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Re: 开过别人的车,然后被要求付高额用车费或折损费,怎么处理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Fri May 15 17:31:33 2020), 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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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骚扰”程度不断升级,但都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公检法都说他的行为还属于正常的维权范围内。他的诉求是要回车,要一定的使用费,虽然不存在租赁关系,但这种诉求也算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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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mopey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就继续不理他,他还不停的骚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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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http://www.newsmth.net·[FROM: 202.10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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