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我觉得北京的新政是对民法典婚姻篇的践踏。
如果是我参与了家庭摇号,离婚后我不能再参加家庭摇号,这合理。
但是因为我找了一个已经有京牌的老公,离婚后我就失去了按家庭摇号的资格,这不公平。
这是人为的增加离婚的成本,影响婚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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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规则。前配偶有京牌的,离婚后10年之内你不能按照家庭去申请。无论前任的车牌是怎么获得的。
【 在 iiiaw 的大作中提到: 】:
再婚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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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家庭的号,是从本来在池子里分出去的呀。如果是增加指标用于家庭号,那没意见。
就好像政府超发很多货币,说那你的一块钱还是一块钱啊。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没啥不公平,本来也没按家庭摇号,你离婚也没失去个人摇号资格
你可以看成家庭号优先给从不离婚的家庭,没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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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从来没买过房,也没有贷款,那么离婚之后我还是可以按手套的,但是这个车不是。
【 在 jasonkuhn28 的大作中提到: 】:
結婚還限制了你買房自由了呢 你咋不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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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没有参与过家庭摇号啊,现在被离婚,就活该吗?
【 在 dawei78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已经享受过一次 “家庭有车” 了, 以后只能 个人摇号, 不是很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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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能按家庭摇号了。个人摇号概率太低,新能源排到几十年之后了。
【 在 linyixiao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们又没参加过家庭摇号怕什么?你找了有牌的老公,你一样可以摇号,为啥担心离后不能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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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搞下去,所有人都要在婚前买房买车了,加剧社会矛盾,制造紧张气氛。因为婚后房车不是自己的,离婚之后也受牵连。
【 在 dawei78 的大作中提到: 】:
要是房子紧俏了,这个也得堵上
就是说你没买过,你男人有房,你已经享受过自己的房子了,下次买房就往后稍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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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家庭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应当没有本市登
记的小客车。家庭成员若离异,离异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
记的小客车的,离异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家庭获
得指标后,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
申请登记。
这里确实有点模糊,这个家庭指的是自然家庭呢,还是申请摇号时包括的家庭成员。
如果家庭摇号是我没参与,那我就不算这个家庭的话,离婚后是可以再次跟别人组合按家庭申请的。
【 在 linyixiao 的大作中提到: 】:
怎么不能了,你之前只要没按家庭组团获得指标,后面新家当然能组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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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是不是就得低三下四求着老公别甩了我?离婚后至少十年没车开。
我觉得还是应该给每个人平等的机会,然后人多的家庭,机会就是所有成员机会的累加。你的机会用过一次,这辈子就不能再用。
【 在 ryanuibe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已经以家庭为单位有车了,跟其他没车家庭摇号获得车比你还轻松了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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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参与,就是结不结婚,对下任配偶摇号来说没啥影响,就是说我的摇号价值我为零。。
【 在 gengyb 的大作中提到: 】:
可以由再婚的另一方作为主申请人申请,但本人不能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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