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醉酒开车目的就是上街杀人,还赖别人不观察
这些年酒醉驾车的刑罚已经比以前严了,进步肯定是有的。
【 在 ls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他明知道醉酒会造成巨大损害甚至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仍然醉酒驾车,我们是否可以讨论是不是我们的量刑过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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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37.*
确实是,从唯物主义哲学来说,哪怕出门在门口被上面掉下来的砖砸了,也是有一滴滴责任的,谁让你那个点出门呢。
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
【 在 ylh1969 的大作中提到: 】
: 毙了司机我没意见。你说的我都同意。
: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做什么更有意义?去请愿枪毙司机?修改法律?
: 就是两件事有意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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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65.206
你这就转进了,这个女生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是司机醉驾。你可以在安全教育孩子任何时候都注意危险,因为即使在你遵守规则的情况下也可能受到伤害。在讨论这个案例的时候,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因为她只是受害者,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跑的过匪徒。
否则任何事故都可以这样讨论,那么讨论就没意义了。比如你就不能再那条车道开吗?这样他就不会追你的尾了,这样也就避免事故了,虽然他的全责但是你要是换一条车道开你就不会受伤了啊。你觉得这样的讨论会有意义吗?
【 在 carmanle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谴责司机的同时,难道就不能对路人的行为进行评判?
: 套用一下你的话,如果这个女生走人行横道从不观察,即使这个车躲过去了,下一个车呢?她就不可能遇到下一个醉酒驾车或不守法的?不可能遇到一个车辆刹车故障的?不可能遇到一个注意力不集中的?不可能遇到一个身体突然患病不能控制汽车的?。。你甚至还可以设想,一个走路不看道的人,你如何相信她将来开车就会看道?就不会出事故,甚至伤害到其他路人?守法这事也是逻辑行为相统一的,就像你很难看到一个生活其他方面都马大哈的人,结果开起车来细致又仔细。
--【特快水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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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lsco FROM 115.171.84.73
FROM 115.171.84.73
【 在 wu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确实是,从唯物主义哲学来说,哪怕出门在门口被上面掉下来的砖砸了,也是有一滴滴责任的,谁让你那个点出门呢。
: 没有绝对的正确,也没有绝对的错误
世上有不可抗拒力(比如她在马路边,车子撞过来,还有你说的),但是具体到这个悲剧,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总之是非常痛惜,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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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lh1969 FROM 221.221.50.*
FROM 221.221.50.*
18岁的女生不小了,常识没有,本能也该有。我一直觉得这个女生不太正常。换了别人,我可能不会说这些话。我的直觉不一定对,但也常常不错。
【 在 ls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就转进了,这个女生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是司机醉驾。你可以在安全教育孩子任何时候都注意危险,因为即使在你遵守规则的情况下也可能受到伤害。在讨论这个案例的时候,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因为她只是受害者,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跑的过匪徒。
: 否则任何事故都可以这样讨论,那么讨论就没意义了。比如你就不能再那条车道开吗?这样他就不会追你的尾了,这样也就避免事故了,虽然他的全责但是你要是换一条车道开你就不会受伤了啊。你觉得这样的讨论会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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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37.*
你这交规白学了
【 在 ylh1969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赖。责任是跑不掉的。
: 但是,自己的安全,不能建立在别人守法的基础上,尤其不能自己违法,还要求别人守法。
: 那个女孩,在汽车通行中,人行道肯定是红灯。即使无灯人行道,也应该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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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43.27.*
你说她只是受害者,不是所有人有机会跑得过匪徒。我的感受和你不一样。我觉得她是对生死无所谓,给人一种你撞死我就撞死我,撞不死拉倒,爱谁谁的感觉。
【 在 lsc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就转进了,这个女生受到伤害的直接原因是司机醉驾。你可以在安全教育孩子任何时候都注意危险,因为即使在你遵守规则的情况下也可能受到伤害。在讨论这个案例的时候,你这么说就没意思了。因为她只是受害者,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跑的过匪徒。
: 否则任何事故都可以这样讨论,那么讨论就没意义了。比如你就不能再那条车道开吗?这样他就不会追你的尾了,这样也就避免事故了,虽然他的全责但是你要是换一条车道开你就不会受伤了啊。你觉得这样的讨论会有意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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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06.121.137.*
【 在 breadtalk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交规白学了
没否认司机的责任。也不为司机辩护。
只是痛惜,不该发生的悲剧。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汲取什么教训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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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ylh1969 FROM 221.221.50.*
FROM 221.221.50.*
你们所谓的吸取教训就是受害人有罪 恨不得因噎废食 干脆都别出门 把路权都让给开车的
【 在 ylh1969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否认司机的责任。也不为司机辩护。
: 只是痛惜,不该发生的悲剧。
: 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汲取什么教训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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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43.27.*
司机有什么好讨论的,醉驾全责,判七年,这很明确。如果你过马路遇到一辆闯红灯的车,你会认为他闯红灯违法,撞到你是全责,所以坚决不会躲?不躲我敬你是条汉子。要是你选择躲,那就和你的言论自相矛盾,不是你的错误你干嘛要躲?
【 在 NutriExpr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对。尤其口口声声说对司机没什么好讨论的,而指责高三学生没有充分观察路况才是应该说的话;奇了怪了,司机犯了罪,我们批判一下、以儆效尤,成了多余的了,我们没有加入到批评小女孩的阵营,成了分不清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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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lsco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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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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