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的话,实际上基本就是这样运作的。瓜子之类的,无非是多了一个通过网络发布
和获取信息的通道而已。
二手手机电脑之类,这种模式完全不行。
【 在 meitu1982 (meitu1982) 的大作中提到: 】
: 颠覆互联网的一个价值超亿的想法
: 现在互联网以,以点为盈利单位,赚商家和普通客户的钱。我这个盈利模式,是打破这一格局的一个办法,就是拆招以点为盈利单位的互联网公司。此所谓价值超亿
: 这个点子之所以好,就在于几乎不用投资,也就是店铺租金装修和人员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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