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一坑,人掉下去了没死但脚崴了,正在底下揉呢,你正好拉一车泥路过,一看有坑,尼玛这不隐患么,填上,人死了,这就是新介入行为。你的行为如果法律上认为是不合理的,就要承担责任,挖坑的人责任因为你的行为已经免除赔偿脚崴的责任。
挖一坑,人掉下去了没死但脚崴了,正在底下揉呢,你正好拉一车泥路过,一看人掉下去了赶紧救,扔下去一根绳,正爬呢,绳断了,又掉下去手断了,这也是新介入行为,你承担相应责任(视情况)。
挖一坑,人掉下去了没死但脚崴了,正在底下揉呢,你正好拉一车泥路过,一看人掉下去了卧槽还是个美女,赶紧救,跳下去帮忙揉,手法此处省略一万字,但最后还是截肢了,这也是新介入行为。但你揉不揉都要截肢,没你的责任,挖坑的自己赔吧。
挖一坑,人掉下去了没死但脚崴了,正在底下揉呢,你正好拉一车泥路过,一看人掉下去了卧槽还是个美女,赶紧救,跳下去帮忙揉,不过跳下去时压着美女,美女又受伤了,你也受伤了,这也是新介入行为。你有没有责任,挖坑的该赔多少,这儿已经说不清了
另外,过错问题是侵权责任的另一大要素,这里不讨论过错问题。
【 在 haiguimm 的大作中提到: 】
: 多谢您的回答,回答得太好了.
: 合理预见原则容易理解.比如挖个坑,可以预见到人不小心掉进去有危险,这个必定判因果关系
: 新介入行为原则是什么意思?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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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qq171770 FROM 113.20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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