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已回复】双方依法调解。
危险驾驶,是公诉案件吧。
支持请公安向公众解释这个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 在 Jaime00Jaime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能送我点积分?其实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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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危险驾驶,应该是公诉案件。
为什么大家民意沸腾,就是危害到了公众的利益。
【 在 NutriExpr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有监控,是重要证据。行人先是被撞了一下,尔后持续被顶(当然你可以说他赖着不走司机拿车推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这都是判决时候的重要依据,估计一般法官都不会判行人故意伤害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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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wangychf FROM 159.226.100.*
FROM 159.226.100.*
该案件中被撞行人,有极大风险去,抗争倒底。
但这个车的行为伤害了公众,是对公众的危险,所以应该由公众起诉这个司机。即公诉案件,由纳税人承担责任。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问题就是 真去刑事诉讼 法官最后会不会认定你是故意 还是群众普遍支持的自卫
: 这个是有风险的 龙哥那个全国关注的是极少的认定防卫不过当的案件
: 就像所有的打架致伤只要没有监控 你都可以说对方先动手你是自卫 但是最终你肯定能赢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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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59.226.100.*
无论怎么样,对于当事的行人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行人选择破财免灾也是可以理解的。
问题是,这个结果背离了公众一般意义上认知,潜在危害到了公众的安全。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支持公诉 我支持狠狠的处理保时捷车主
: 我不是专业人士 我不了解刑法的角度 假设公诉保时捷危害公共安全 那对于行人的行为是合并案情处理 还是可以完全把肘击车窗的事情另案处理
: 因为假设危害公共安全不成立 那么行人肘击车窗是自卫也就不成立 刑事案件原则上也是不能和解的 那么行人会不会反而受到牵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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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的风险不只是该事件的法律责任。
而是,坏人的报复,公职人员找茬的风险。
【 在 NutriExpress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人有一定风险,因为造成了后果。但是我估计风险很小,因为这个后果(保时捷玻璃损坏)是有前因的,前因就是司机拿车顶他,侵害他的人身权利。法院会只看保时捷的玻璃,不看行人的命和权利吗?应该也不会。估计法院也会选择调解,但是可能行人完全不用赔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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