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已回复】双方依法调解。
我这两天找了不少法条,发现真TMD扯,竟然真的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定保时捷的罪名
1、危险驾驶--针对酒驾、飙车、特殊车辆驾驶、超载都可以作为危险驾驶罪
2、故意伤害--要求主观故意且可能造成重大伤害,这个保时捷速度慢,主观方面可以说一直在看后视镜,人站着因此主观故意认为只会造成轻微伤,然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轻微伤应该都不是),这种不认定为犯罪
3、危害公共安全--要针对不特定的群体,这个也不行。
估计只有用寻衅滋事了,但这个应该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最多也就拘留几天,但对那哥们来说肘击导致玻璃的数额很大,容易被刑拘,很亏。
【 在 liutsi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危险驾驶是刑事责任吧?说和解就和解了?
: 杀人强奸放火赔钱给受害人家属能和解吗?那要公检法干什么?留个民事调解中心就够了?反正其实也都是钱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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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派 不错。其实关键点不是法条,而是执法问题。这种就应该让他们去法院,而不应该说不赔不和解就要拘留甚至刑事调查了。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这两天找了不少法条,发现真TMD扯,竟然真的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定保时捷的罪名
: 1、危险驾驶--针对酒驾、飙车、特殊车辆驾驶、超载都可以作为危险驾驶罪
: 2、故意伤害--要求主观故意且可能造成重大伤害,这个保时捷速度慢,主观方面可以说一直在看后视镜,人站着因此主观故意认为只会造成轻微伤,然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轻微伤应该都不是),这种不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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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赔偿了,这个是事后上了电视大家才知道
而且明眼人一看就有问题的事情,电视台那边是怎么通过层层审核的?
只能说明整个杭州都是这个观念!
【 在 puti1982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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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啥结果,派出所没说,赔偿5万元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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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寻衅滋事罪不需要有严重后果就可以定罪,但司法实践里一般用来针对xx分子
【 在 kimkilyer (风子吧)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这两天找了不少法条,发现真TMD扯,竟然真的没有什么法律可以定保时捷的罪名
: 1、危险驾驶--针对酒驾、飙车、特殊车辆驾驶、超载都可以作为危险驾驶罪
: 2、故意伤害--要求主观故意且可能造成重大伤害,这个保时捷速度慢,主观方面可以说一直在看后视镜,人站着因此主观故意认为只会造成轻微伤,然后没有造成实际伤害(轻微伤应该都不是),这种不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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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可以证明司机是恶意!
细节:
司机第一次下车理论不成,直接扭头上车强行倒车,这时候他明知人在车后;
再次倒车途中有啥车,说明知道车后有人。
【 在 NutriExpress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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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得对,行人完全不用恐惧,前面有人说证明不了司机恶意,那也同样证明不了行人故意,理由:行人被车推了一段距离后采取的行为,不是无故敲击;不是用工具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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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 “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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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27.120.*
对的,我打算给政务平台提建议,1、调查本次事件当中是否有违法违规现象,如果没有,希望派出所领导出面解释一下原因。2、针对本次事件当中保时捷驾驶员在明知后面有人的情况下继续驾驶车辆倒车,是否有违社会公序良俗。3、针对本次事件,派出所民警是否全方位的解释情况,而不是我们看到的这个只针对肘击者单方面的解释说明,说不赔钱可能会如何。
【 在 pany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动派 不错。其实关键点不是法条,而是执法问题。这种就应该让他们去法院,而不应该说不赔不和解就要拘留甚至刑事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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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 那个衙门总不会让人失望
【 在 Jaime00Jaime ()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能送我点积分?其实我是一个有正义感的迪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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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和过失的区别
故意,就是我的目的是把它弄碎,我也知道我这样可以把它弄碎,比如用锤子用力猛击车窗
过失,就是它本来不应该碎,我的目的也不是把它弄碎,但是基于各方面巧合,它意外的碎了。
具体法条老百姓咱不懂,但是是否故意毁坏,大家还是能分辨的,但是如果公检法睁眼说瞎话,大家也没办法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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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就是 真去刑事诉讼 法官最后会不会认定你是故意 还是群众普遍支持的自卫
: 这个是有风险的 龙哥那个全国关注的是极少的认定防卫不过当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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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所有的打架致伤只要没有监控 你都可以说对方先动手你是自卫 但是最终你肯定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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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行的,除非遇到的都是张警官,别的警察又不傻,哪会干这种事
【 在 kant2000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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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估计顶人,大多数情况下都会拍打车子。
: 只要车后窗差一点就可以模仿这个事件。
: 只要不判路人正当防卫,路人就很有可能复刑责。
: 也就可以赚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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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27.120.*
你这个判断最大的问题是认为行人故意毁坏要刑拘,你这样就和张警官一样了,基于这个刑拘的前提,行人不得不同意调解
但是广大吃瓜群众的观点是,行人不属于故意毁坏,他的主观意愿和目的都不是击碎玻璃。
啥叫故意毁坏:用锤子凿,目的是击碎玻璃。
【 在 MichaelB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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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实的角度看 这个事件没立案 双方选择不走司法途径
: 如果楼主把这个事情顶上去 公安机关出于舆情必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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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司机大概率行拘 危害公共安全肯定够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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