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啊。
照你这么说,你觉得辛普森案能不能接受呢。
【 在 WanKe (非十亿) 的大作中提到: 】
: 标 题: 国内法律最大问题就是从结果倒推判罚
: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Jul 18 08:52:05 2020), 站内
:
: 两个人打架,假设A先挑衅动手,B被迫还击,最后打起来,
: 然后A被B打伤,妥妥B有罪+赔偿A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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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下,法律上B的正确处理,貌似必须是忍着
: 完全不能还手 然后报警? 但凡还手就成了“打架斗殴”?
: 然后如果你还手还打赢了。。。。那就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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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以前国内还有过业主发现窗外有小偷,大喊一声,
: 小偷吓得坠楼导致摔伤,然后判罚业主赔偿小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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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时捷案就是妥妥这种思想的贯彻:
: 从结果来看,行人无任何损伤,但保时捷车主损失玻璃一块,
: 所以,必须是行人赔偿保时捷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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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堂堂庄严的法律体系,居然产生了“从结果来倒推法律该如何判决”这种怪相,不服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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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水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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