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保时捷车主怎么证明那玻璃之前就是好的?(精神车主退散!)
如题~
那玻璃还是内部破的,要说人打破的,那先得证明之前是好的哇,这个证据怎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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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几个保时捷精神车主的无脑言论:
一、类似“简单清晰、显而易见,就是行人肘击导致的,还有什么可说的”
然而,明面上的证据是,监控证明了他肘击玻璃,监控也证明了玻璃外面是好的,在敲击前后毫无变化。
车辆损情:第一接触面的外表面玻璃完好,非接触面的内表面玻璃炸裂。
同样材质的玻璃,应力集中区域更有可能出现在第一接触面,如果这个车玻璃是内外皆裂,还有那么点意思。
但外表面丝毫无损,内表面裂成那样,明显就是在挑战弹塑性力学的底限:
同样是脆性材料,外表面的接触面玻璃受力还处于弹性阶段,内表面非接触面玻璃就越过塑性直接炸裂?
就是这种类似隔山打牛、七伤拳的特殊车损,才需要车主举证来论证行人肘击行为造成破坏事实的逻辑排他性。
例如“有监控证明行人有撞击的动作,有玻璃受损的证明”,恰恰暴露了车主证据链的缺失,他得证明行人肘击这个动作,必然导致玻璃内表面破裂而外表面无伤,才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补充提供之前内表面完好无缺的证据,从而规避论证肘击与玻璃内表面破裂的强相关证明。
显然无论是哪一种,都是需要车主主诉一方来举证。
二、类似“你把一个人打伤,被警察抓住,警察只要有被打人的验伤报告就行了,难道还要求警察去证明被打者之前没被别人打过才能定你的罪?要想证明这些也是你自己聘的律师的职责,也就是需要你方自己去找证据脱罪。”这类的法盲言论。
事实上,无论是打架、斗殴、故意伤害,又或是交通事故,警方都会要求伤者去医院检查,由医院出具伤情报告或者验伤证明,并以此作为最终断案的重要依据。
而这个验伤报告,恰恰就是医方出具伤害行为与伤情的强相关证据。
像很多交通事故里,关于新伤旧伤的扯皮,还有医疗事故内,事故行为与伤情的鉴定,这些验伤、鉴定都是肇事车主跟医院医生自己吃饱了撑的、非要多此一举?他们干嘛不要求伤者、病患自己举证?
保时捷一案中,车主和吹都交警,有意无意地在程序忽略了这一断案重要步骤,在事实上也漠视了这一重要相关证据的缺失。
三、类似“行人自认,还哔哔什么”
从法律层面,自认的口供也需要进一步核定,这事里行人被金权压迫,交警方面也未履行核定步骤。
那换个恶性的杀人事件,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自认凶人然后结案了事?有人顶包于是真凶逍遥法外?
更何况,至于行人自认,周星驰的《审死官》、《算死草》里已经讽刺得很清楚了,被地主儿子打死的死人,都可以自认先动手。
四、肘击难道不能打破玻璃、隔山打牛么?
当然存在这个可能,然而断案不同于工科搞试验:在工程或者科研层面,论证的是可行性或者可能性。
而断案的证据链,需要的是强相关性甚至唯一可能性,又或者是逻辑排他性。
正是由于这次玻璃内表面炸裂的特殊车损,才需要第三方技术结构出具相关报告,再现或者复现这种唯一可能。类似于人身伤害的验伤报告。
但是那几个保时捷精神车主,上来就一口咬定就是这样,只此无它,检不检测的不重要,老子们先把结论给下了。
心急火燎的,也是开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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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angZe FROM 114.97.63.*
FROM 114.97.63.*
楼上两个水军笑死了~
求个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主页,让瞅瞅现在什么技术手段能够做到这种排他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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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你这种微博洗地的水军口吻,在水木用不太合适啊~
没有直接证据,定玻璃碎裂时间,麻烦去检索一下相关文献,不懂不丢人,不懂装懂才丢人。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警方是专业的,高智商的杀人案都能破案,别说这种小事情了,别把世界想得都和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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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1801-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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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服这哥们在论坛上大嘴巴一张、金口一开,就替保时捷车主认下了这笔鉴定费———慷他人之慨,大有可为。
谭嗣同:“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不昌者也。有之,请从嗣同始!”
康有为:“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不昌者也。有之,请从嗣同始!”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 赖玻璃之前就碎了的刁民,警察想治你很容易的,找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
: 鉴定费一万,如果之前就碎了保时捷出,撞碎的你出,看你还赖不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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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精神保时捷车主,确实牛逼,开眼了今天
【 在 MaoJianqing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就去砸汽车玻璃试试,看能不能狡辩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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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zSMTH@1801-A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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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讲反了吧,车主主张他敲碎了,车主就得拿出之前是好的证据,特别这个还是碎在里面~
【 在 ddhe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谁主张谁举证,这个需要行人举证,不需要保时捷车主举证。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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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笑死了,真就是张口就来呗
哪有目击?
哪有口供?
监控证明了他肘击玻璃,监控也证明了玻璃外面是好的,在敲击前后毫无变化。
想论证内部的裂纹是他肘击导致,这个证据得车主来拿!
【 在 bulletproof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目击有口供甚至有监控记录他肘击玻璃后碎了,要证明自己无辜得去找证据证明肘击之前玻璃就是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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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真在这里张口就来,信口雌黄呢?
复制一个前面的回复:
“监控证明了他肘击玻璃,监控也证明了玻璃外面是好的,在敲击前后毫无变化。
想论证内部的裂纹是他肘击导致,这个证据得车主来拿!”
你这句“有监控证明行人有撞击的动作,有玻璃受损的证明”,恰恰暴露了车主证据链的缺失,他得证明行人肘击这个动作,必然导致玻璃内表面破裂而外表面无伤,才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者补充提供之前内表面完好无缺的证据,从而规避论证肘击与玻璃内表面破裂的强相关证明。
显然无论是哪一种,都是需要车主主诉一方来举证。
【 在 ddhe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没反,车主主张行人击碎了玻璃,有监控证明行人有撞击的动作,有玻璃受损的证明,车主就已经完成了举证。而行人如果想反驳,提出玻璃原本就是坏的说法,这个主张是行人提出的,自然需要行人来举证。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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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HuangZe FROM 114.97.63.*
FROM 114.97.63.*
看来你是真法盲~
验伤报告,恰恰就是医方出具伤害行为与伤情的强相关证据,懂?
再要不明白,那么多交通事故里,关于新伤旧伤的扯皮,还有医疗事故内,事故行为与伤情的鉴定,这些纠纷都是肇事车主跟医院医生自己吃饱了撑的、非要多此一举?他们干嘛不要求伤者、病患自己举证?
【 在 ddhe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把一个人打伤,被警察抓住,警察只要有被打人的验伤报告就行了,难道还要求警察去证明被打者之前没被别人打过才能定你的罪?要想证明这些也是你自己聘的律师的职责,也就是需要你方自己去找证据脱罪。
: 发自「今日水木 on Andro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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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
常识是正常情况,玻璃肘击不裂,好不?
不然要什么逃生锤、破窗钎?全靠手肘怼好了
至于肘击在A处,A处裂了,抱歉了,现有公布的视频跟图片资料,并未证明这一点。
【 在 spritesw 的大作中提到: 】
: 证据链没有缺失
: 肘击在A处,A处裂了,这就是证据,因为符合常识
: 你说A处原来就裂了,这是极小概率事件,需要你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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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9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