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杭州保时捷案必须纠正
后知后觉,刚看了采访视频。再次感到大家身边真得有个懂法的哥们,或者说私人律师,遇到事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正确的帮助。
果然不出所料,派出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定性本案,所以行人是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委曲求全花重金买不被刑事处罚。五万元赔偿根本不是双方协商自愿。
如果真是故意毁财,必须进去刑事程序,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不起诉,而不是民事协商私了。这样的处理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检察院反应。
这事必须纠正,简直太典型了,出了事,派出所只看到伤害,不看原由,受伤的一方天然有理,需要安抚。
在公权胡乱作为下,个人太容易被构陷,不懂法会背各种忽悠恐吓签署不真实的或者扭曲事实的笔录。
本案如果有律师及时介入处理,会盯住派出所要求调查保时捷司机危险驾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绝对不会让行人陷入误认故意毁财的境地。最终的结果是反过来的,要么保时捷车主构成刑事犯罪,赔行人各种损失,最后看检察院态度是否起诉定刑。要么行政拘留,扣分罚款。
没去过派出所的不理解,去过的会深有体会…咱不能深说…上次去派出所小警员冲我呕吼:就我们派出所好欺负,你就欺负我们…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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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createer FROM 120.244.146.*
FROM 120.244.146.*
你这律师会被打出去的,因为法盲
【 在 creat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知后觉,刚看了采访视频。再次感到大家身边真得有个懂法的哥们,或者说私人律师,遇到事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正确的帮助。
: 果然不出所料,派出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定性本案,所以行人是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委曲求全花重金买不被刑事处罚。五万元赔偿根本不是双方协商自愿。
: 如果真是故意毁财,必须进去刑事程序,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不起诉,而不是民事协商私了。这样的处理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检察院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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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178.124.*
私人的物损能私了。
主要行人根本不涉嫌这个罪名。警察却以刑事责任来吓唬。面对镜头都对此毫不避讳。
有251天的先例放着,行人哪敢赌警察能秉公办理。调解时还不是任人宰割。
【 在 creat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知后觉,刚看了采访视频。再次感到大家身边真得有个懂法的哥们,或者说私人律师,遇到事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正确的帮助。
: 果然不出所料,派出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定性本案,所以行人是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委曲求全花重金买不被刑事处罚。五万元赔偿根本不是双方协商自愿。
: 如果真是故意毁财,必须进去刑事程序,由检察院决定是否不起诉,而不是民事协商私了。这样的处理是不合法的。可以向检察院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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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60.*
百无一用是书生,南京老太案都纠不动,还想扯这个。。。
【 在 createer 的大作中提到: 】
: 后知后觉,刚看了采访视频。再次感到大家身边真得有个懂法的哥们,或者说私人律师,遇到事可以第一时间寻求正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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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不出所料,派出所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定性本案,所以行人是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委曲求全花重金买不被刑事处罚。五万元赔偿根本不是双方协商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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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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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
损失超5k入刑,这倒不算吓唬
【 在 oo7894 的大作中提到: 】
: 私人的物损能私了。
: 主要行人根本不涉嫌这个罪名。警察却以刑事责任来吓唬。面对镜头都对此毫不避讳。
: 有251天的先例放着,行人哪敢赌警察能秉公办理。调解时还不是任人宰割。
: ...................
--来自微水木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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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3.*
又不是只要有5000损失就入刑。
行人一无动机,二无故意,凭什么入刑?
【 在 l19 的大作中提到: 】
: 损失超5k入刑,这倒不算吓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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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68.60.*
法盲就能打?
【 在 somebody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律师会被打出去的,因为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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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4.57.*
法盲充律师被打很正常
【 在 itdc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就能打?
: 【 在 somebody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这律师会被打出去的,因为法盲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8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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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3.104.63.*
现在打人这么简单了?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 法盲充律师被打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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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自「最水木 for iPhone 8 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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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3.44.57.*
入刑不假,但不一定坐牢,根据刑法,行人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成立,达到立案标准5000元,但2.3万元的车窗,还不算“数额巨大”,并且事出有因,司机挑衅在先,根本到不到坐牢的地步,最多拘留3-5日,并赔偿加罚金!
而司机根据以下条款第一条,适用”其他方法“,而且是行动,并非言语,适用于“情节严重”,所以应当处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根据刑法,行人故意损害公私财物成立,达到立案标准5000元,但2.3万元的车窗,还不算“数额巨大”,并且事出有因,司机挑衅在先,根本到不到坐牢的地步,最多拘留3-5日,并赔偿加罚金!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在 l19 的大作中提到: 】
: 损失超5k入刑,这倒不算吓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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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69.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