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这次贵版三观也是再一次突破下限。。。
你这是准备用脑洞重新定义“通知”和“畏惧”啊,这个工程太大了,别说警察和法官,你征得你的语文老师同意了吗
【 在 nezo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对恐吓的理解还真是肤浅,恐吓一定要说“我弄死你”才算数?
: 1 行为本身也是一种恐吓,你默默拿块砖头作势要砸人不算恐吓?危险行为发生时已经“通知”了。
: 2 至于说“畏惧”,这是面对威胁时自然的默认状态,难道还要人说我很“畏惧”才行?或者你让法官来判断是否畏惧?打官司时,你要问行人,答案一定是我“畏惧”,你要让法官判断,合理的判断也一定是行人会“畏惧”,这个硬杠就这么有意思么?长这么大,听过的案件也很多了,我可是第一次听到靠判断对方是否“畏惧”了来定罪,也算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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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75.*
行了,到此为止,你赢了,我真是有病,自掌嘴巴,和一个胡搅蛮缠的人讲道理。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是准备用脑洞重新定义“通知”和“畏惧”啊,这个工程太大了,别说警察和法官,你征得你的语文老师同意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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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看你言论你就是一法盲,我给你普及那么多法律知识,恐吓罪的定义不是我找出来给
你看你到现在都不知道啥才叫恐吓,乱扣罪名帽子还说我还说我胡搅蛮缠,真是搞笑
【 在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了,到此为止,你赢了,我真是有病,自掌嘴巴,和一个胡搅蛮缠的人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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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75.*
看你言论你就是一法盲,给你普及那么多法律知识,恐吓罪的定义不是我找出来给
你看你到现在都不知道啥才叫恐吓,乱扣罪名帽子还说我还说我胡搅蛮缠,真是搞笑
你要不是强词夺理回我帖我才懒得理你呢
【 在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了,到此为止,你赢了,我真是有病,自掌嘴巴,和一个胡搅蛮缠的人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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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20.229.75.*
现在车总是被定位成私有财产,而对其凶器属性界定严重缺失
交法就是个笑话
【 在 nezo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得取决于执行人了,恶从胆边生的话,都很容易致命。
: 主观恶意程度无法测量,但做出这个动作,合理的判断只能是往坏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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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48.*
这看场合了,车和刀确实有差异。
你在路上走,边上有个车在开,只要和行人不是一个直线,一般不会刻意去躲远,但如果一个人拿把西瓜刀在街上溜达,行人通常有多远躲多远。刀的天然凶器属性更强,这个应该也是公认的。
车在静止状态,那一般是认定为私产,也没啥不妥当。但车故意顶着人,这时候就是凶器了。塑料袋平时装东西用,你拿个塑料袋谁也不会怕,但要是拿着塑料袋要去捂人口鼻,那就变成凶器了,还是看行为模式吧。
【 在 pecker8 的大作中提到: 】
: 现在车总是被定位成私有财产,而对其凶器属性界定严重缺失
: 交法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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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7.136.0.*
除了一楼洗地的不多。好吧,不太多
【 在 pcbt (宅楠)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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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前还是争论路上无红绿灯让不让行人,行人闯红灯撞死是不是白撞之类的问题
: 现在连小区里+故意撞人都有人洗地,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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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221.222.215.*
这事关键还是看读者的智商
有些人就是喜欢歪曲不同意见,自己立靶子打着玩。这就不仅是智商问题了
【 在 pcb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还是争论路上无红绿灯让不让行人,行人闯红灯撞死是不是白撞之类的问题
: 现在连小区里+故意撞人都有人洗地,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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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2.199.164.*
围观群众站这位仁兄
【 在 kettle 的大作中提到: 】:
构不构成犯罪,法律是要看你具体行为的,而不是看你的脑洞多大,
很多人喜欢拿刀举例子,实际上你拿刀切水果不是犯罪,但是架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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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1.201.170.*
都是利益决定观点。。。
【 在 pcbt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前还是争论路上无红绿灯让不让行人,行人闯红灯撞死是不是白撞之类的问题
: 现在连小区里+故意撞人都有人洗地,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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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47.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