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啊。
【 在 mongx 的大作中提到: 】
: 今天逛街,一辆车从马路开上人行道,速度不慢(两条路中间被商户用水泥填平了,可以直接开上来),开进来急刹车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上有5个人,大家急忙躲闪,其中一人从冲进来车的车头处跑开,我自己判断如果刹车不及时有危险,但是那个人是躲开了。没有停顿,这车往左边打方向,准备倒车,车子冲进来的位置离我有三四米,但是他往左前打方向车辆就靠近我了,离我大概一米以内。因为看到他冲上人行道,速度快,且这是车子往左前开,不断靠近我,我感觉自己有危险,就上去敲了他驾驶室车窗,用手指敲的,连续三下。对方很迅速地下来,说“我撞到你没有?我撞到你没有?你再敲一下试试!”,记得很清楚,是这三句话,我敲车窗,他下车,说话,我全程没来得及说话,他说完,氛围很紧张,我老婆预警到危险,把我拉开,因为是在大街上,人来人往,老婆很坚决拉我,我也就走了。转身的同时,问他“你开车看不看人?”同时问候他老母,事情结束。
: 整个过程不超过10秒钟。回来后,我和老婆就这个事发生分歧。我认为,我当时预判到他开车危险,应该跟他当面指出,警告他,让他知道这不对,等真正发生事故就晚了,不想等出事再来解决。但是我不会主动打架,只要对方不动手,动手打架那是另外一回事。
: 我媳妇认为,垃圾人太多,我们应该走开,不理会,如果被撞了,该怎么解决怎么解决,意思是走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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