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中央的又不是一回两回了。如果客户只有使用权而不是拥有权,相当于租电池而且电池不通过专用工具无法拆卸的话,换电是可行的。但如果电池是自己的,以现有技术甚至没法精确得到电池中存储的电量,更不用说知道电池的具体性能了,也就是说你没法知道换到的电池自己里面的电是不是值那个价
【 在 EricWang2003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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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对的,绝大多数都是没有用过换电的。李斌再牛逼,如果换电不成立,也不可能忽悠到中央决策层。为什么换电,要思考国家支持换电背后的逻辑。能写进李克强政府报告的的议题,不是任何人拍脑袋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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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V182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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