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车可恶,但是不是违法的理由,没有特殊情况上应急车道就是违法
如何两拉手肉车挡住了后面的大货车,后面大货把肉车撞开,该怎么看呢?该不该给个为民除害奖?
【 在 HYNOS 的大作中提到: 】
: “每个走应急车道,然后在探头下面并进来的鸡贼,都相当于加塞到别人前面去了,鸡贼自己的效率当然高了,但是守法的人却被你们加塞的效率更低了。”这话说的没毛病。不过,如果前面确实没有车,但是俩肉车并排拉手了,这时候从应急车道超过去,然后并回车道,全程不影响任何其他车辆,该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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