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在杭州生活的那几年的经验,杭州的规定是很明确的,只要有行人在人行道前做出要过马路的样子(当然,这个确实难判断,但是行人一旦踏上人行道,这个就是毫无疑问必须的,而且确实有行人站在路边人行横道前汽车没让行被处罚的),所有车道的车辆就必须停止避让(讲实话,考虑到公交车等大车遮挡视线,其他车道继续通行非常容易出类似于鬼探头的事故),直到行人彻底走出人行道,汽车才可以继续通行。
对于有中间隔离带的,对向车道可以暂不停止,但是一旦行人过了马路中央的隔离带(拟)进入对向的人行横道,对向的也必须停止,没有中央隔离带的,双向的车都要马上停止避让。
【 在 huangwenhui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看了一下法规规定,没有明确的标准。有些地方做了实施指南,是行人背后一个行车到,前面2个行车道可以走。这个操作起来只能是大致判断。我个人认为,这些还是需要提高行人和驾驶员的素质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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