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 在 jackche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前几年考驾照的时候,上课专门说交规改了,改为左转让右转的(因为要保护驾驶位人员),现在又改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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